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1 一般规定


11.1.1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应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11.1.2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应对火灾危险、毒性物质危险、腐蚀性物料危害、噪声危害及其他危害和危险岗位作出分析和说明。

条文说明

11.1.1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原则规定,同时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1.1.2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在设计时应对火灾危险、毒性物质危险、腐蚀性物料危害、噪声危害及其他危害和危险岗位作出分析和说明,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一般有:酸、碱、杀生剂(液氯、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等)、清洗剂等,应在安全设施设计时进行分析和说明。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