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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管线安装


8.2.1  洁净厂房中的消防给水管道应安装在技术夹层内,接至洁净室(区)的立管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或与工艺设备布置、土建构造协调后确定。其外露部分应以装饰板包裹,表面应平整、光滑。

8.2.2  消防安全设施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Ⅰ 主控项目

8.2.3  穿越洁净室(区)的墙体、顶棚的消防给水管、自动喷水系统的喷头短管等处,应以防火填料进行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4  洁净室(区)采用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的采样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管道应采用不漏气并能承受一定压力的刚性管道;

    2  管道连接、弯头、堵头等管件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5  消防、安全设施的各类火灾报警装置、气体报警装置、广播通信设施及其控制系统的电气线路的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至洁净室(区)内的电气线路穿墙、顶棚时,应以防火填料进行密封处理;

    2  电气线路应采用阻燃型或耐火型线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8.2.6  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线、喷头短管等敷设时均应可靠固定,不得晃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7  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的采样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管的位置、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供应厂家产品说明书要求;

    2  采样管道应以支架固定,不得晃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8.2.1、8.2.2  这两条对消防给水管道、电气线路的安装及安装位置作出了规定,为了减少或避免污染物在洁净室(区)内滞留、积存,对洁净室(区)内的管线外露表面作出了规定。

 主控项目

8.2.3  为避免污染物通过消防水管等穿越洁净室(区)墙体、吊顶处渗入,本条规定了穿越洁净室(区)的消防水管等的气密性处理的要求,并规定应以防火填料封堵。

8.2.4  装设在洁净厂房内的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是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为确保其正常工作,空气采样管路系统的严密性十分重要,为此本条对采样管道安装作出了规定,这里的“承受一定压力的刚性管道”一般是指钢管或工程塑料管。

8.2.5  本条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电气线路施工安装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内容作出了规定。

 一般项目

8.2.6、8.2.7  这两条对消防安全设施管线、喷头短管的敷设和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的采样管的安装作出了质量验收的规定,为确保洁净厂房的消防安全设施的可靠工作,避免因安装质量诱发故障,虽为“一般项目”仍要求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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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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