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grated automation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industry plant
GB 51321-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1号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20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321-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10、4.4.12、4.4.13、4.8.2、4.8.3、4.8.5、4.8.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最新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设计、工程施工和验收移交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邮政编码:10014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融科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太仓有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书苇 杜宝强 庄振鹏 史猛 李中原 周启彤 古炳文 黄守峰 邵森 安庆 姜淑忠 徐平 吴鑫明 朱文建 刘建华 马卫华 张强 乔森林 刘志军 李军 杨东 葛亚洲 穆文涛 董轶超 张秦 赵亮 夏广成 沈开广 王倩 郑文辉
主要审查人:薛长立 刘东 杨景安 朱纮文 王五奇 史均社 张素伟 洪明 王维平 黄群骥 郑述兵
编制说明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GB 51321-2018,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11日以第20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在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基本功能
- 3.2 基本组成
- 3.3 厂务管理控制系统
- 3.4 公共安全系统
- 3.5 信息设施系统
- 4 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洁净室(区)环境监控设计
- 4.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控设计
- 4.4 冷热源系统监控设计
- 4.5 工艺冷却水系统监控设计
- 4.6 压缩空气、真空及大宗气体系统监控设计
- 4.7 纯水站系统监控设计
- 4.8 特种气体及化学品输配系统监控设计
- 4.9 给排水系统监控设计
- 4.10 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监控设计
- 4.11 工厂能源管理及节能系统设计
- 4.12 公共安全系统设计
- 4.13 信息设施系统设计
- 4.14 自动化集成系统设计
- 4.15 信号传输线路设计
- 4.16 控制中心设计
- 5 工程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施工准备
- 5.3 工程施工
- 5.4 系统调试
- 6 验收移交
- 6.1 一般规定
- 6.2 验收条件及验收组织
- 6.3 工程验收
- 6.4 工程移交
-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B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
- 附录C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 附录D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 附录E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F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G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