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5 系统调试
8.5.1 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及缆线平面布置图等技术文件,编制调试大纲,并应完成系统的软件配置。调试前的准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
8.5.2 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应做好调试记录。
2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使图像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调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的规定;
2)应检查并调试云台、镜头的遥控功能,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3)应检查并调试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和字符叠加功能,保证工作正常,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4)应调试监视器、图像存储设备、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字符发生器、编码器、解码器,保证工作正常,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5)应检查并调试云台摄像机和球形摄像机预置位功能、报警联动时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的功能;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表明摄像机位置和编号的标识符,并应显示稳定;当系统需灯光联动时,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应检查并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和回放图像质量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规定的主观评价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7)对采用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的,应检查并调试数字化视频设备和传输通道,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视频应连续、无马赛克、无抖动、光线良好区域无明显噪点;图像清晰度应与所采用的摄像机相匹配;同时调用一路前端图像及调取一路前端图像录像的客户端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从前端图像采集到后端播放的延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8)应检查并调试人脸识别和智能视频分析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3 入侵报警系统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并调试。
4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并调试;
2)检查并调试系统的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率、漏报率、报警状态后的恢复功能与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在各种不同的空气流动模式下分别进行调试。
5 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并调试。
6 电子巡查系统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并调试。
7 安防集成平台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子系统调试完成后,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并调试安防集成平台;
2)应按站点级、线路中心级、区域级、路网级分层进行;
3)应检查并调试安防集成平台对各子系统的图形显示、状态显示、系统控制、操作管理、信息记录、记录处理和系统修改功能,结果应能符合本规范第4.8.3条~第4.8.8条的规定;
4)应包括冗余数据链路和设备的测试;
5)应包括测点对应性测试,测点对应性测试应从安防集成平合人机界面至现场设备一次完成;测点对应性测试宜按测点清单进行抽样测试,抽样测试应覆盖所有设备类型,抽样测试点数不应低于该设备类型总点数的10%,抽测中如发现错误,应增加抽测比例至20%;控制类点应进行100%测试,不得进行抽测。
8 供电、防雷与接地设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查并调试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的规定;
2)检查并调试各子系统在电源电压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应能正常工作;
3)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4)检查并调试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切换电压值及容量,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5)检查并调试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的规定;应复核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接地电阻测试数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的规定;如达不到要求,必须整改;
6)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并调试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的防雷措施。
8.5.3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根据调试记录填写调试报告。整改完成后,调试报告应经审查认可后,系统方能进入试运行。
8.5.1 经验表明,安全防范系统由于文件资料不全,给系统安装、调试、系统正常运行和系统维护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调试开通前应具备的文件资料。同时,安全防范系统的调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本条规定系统调试应有调试大纲,调试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建议调试工作由项目责任人或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
8.5.2 系统中各个单体设备都应先进行通电检查,单体通电工作正常后,才能接入系统并进行下一步的调试工作,这样可避免单机工作不正常而影响系统整体调试。
2 视频监控系统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调试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首先,在各站点级检查与调试每路视频监控系统,使摄像机监视范围、图像清晰度、延时、切换与控制、字符叠加、显示与记录、回放以及联动功能正常,满足设计要求。然后,在线路中心级检查与调试每路视频监控系统,使图像清晰度、延时、切换与控制、回放及联动功能正常;有区域级或路网级的,还需在区域级和路网级检查与调试每路视频监控系统,使图像清晰度、延时、切换与控制、回放及联动功能正常。最后,检查和调试多地点同时调用和控制同一路摄像机的图像及调取同一路摄像机图像录像,使客户端数量和控制优先级等功能正常。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规定的主观评价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为:图像上稍有可觉察的损伤或干扰,但并不令人讨厌。
采用了人脸识别和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的视频监控系统需按设计文件及产品(系统)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检查和调试每路人脸识别,使其检出率、漏报率、误报率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和调试每个区域的智能视频分析功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3 按入侵报警系统相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对安装的探测器和控制器的功能和指标进行检查与调试,做到准确无误。
4 按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标准、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安装的安全检查及探测设备进行检查与调试,使其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率、漏报率、报警后的恢复等功能与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同时,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具有不同的环控工况模式,不同的环控工况模式将形成地下车站内不同的空气流动形式,所以需在不同的环控工况模式下分别进行检查和调试,使得系统在不同的空气流动模式下均功能正常。
5 按相关标准要求、设计文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检查与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识别装置及执行机构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检查系统的开门、关门、记录、统计、打印等处理功能是否准确无误。
6 按相关标准要求设计文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电子巡更系统的数据采集、线路规划、记录、统计、打印等处理功能是否准确无误。
7 在各技术防范系统调试完成后,按相关标准要求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检查和调试安防集成平台的各项功能,检查和调试按站点级→线路中心级→区域级→路网级的先后次序分层进行,使得各级安防集成平台功能负荷满足设计要求;检查和调试中需有模拟数据链路故障的环节。
8 根据本规范规定,系统的供电容量需大于设计值的1.5倍,并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考察主电源自动转换及备用电源自动充电情况,这是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当备用电源由其他专业实施时,可要求实施方提供相应的调试完成报告。
8.5.3 调试完成后,汇总所有调试记录,整理归档,如实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是竣工文件的一部分,最终移交给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8.4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
- 下一节:9 工程检验与验收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总体规划设计
- 4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总体设计
- 4.3 视频监控系统
- 4.4 入侵报警系统
- 4.5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
- 4.6 出入口控制系统
- 4.7 电子巡查系统
- 4.8 安防集成平台
- 5 实体防范系统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围栏与围墙
- 5.3 安全照明
- 5.4 车辆控制和停车设施
- 5.5 车辆障碍
- 5.6 车站环境设计
- 5.7 其他安全措施
- 6 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公共安全防范监控中心
- 6.3 运营控制中心场所
- 6.4 车站
- 6.5 车辆基地
- 6.6 区间
- 6.7 变电所或其他有关建筑
- 7 其他设计要求
- 7.1 车辆
- 7.2 通信
- 7.3 供电、防雷与接地
- 7.4 安防系统设备机房
- 8 工程施工和系统调试
- 8.1 施工准备
- 8.2 管线敷设
- 8.3 设备安装
- 8.4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
- 8.5 系统调试
- 9 工程检验与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工程检验
- 9.3 工程验收
- 9.4 工程移交
- 10 使用管理评估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现状调研
- 10.3 评估分析
- 10.4 整改
- 附录A 安全风险等级及防护措施设计
- A.1 安全风险等级与防护措施要求
- A.2 区域防护设计
- A.3 部位防护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