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2 水质指标
3.2.1 当原水需要进行处理时,应集中处理;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单元工程,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单独处理。
3.2.2 工业新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指标应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各循环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及循环水浓缩倍数等确定,宜符合表3.2.2的规定。
条文说明
3.2.1 原水集中处理是指由钢铁企业全厂进行集中处理,一般不允许在单元内进行原水处理。极个别情况下,当集中处理极不经济时,可由单元工程处理。比如除盐水,中央水厂生产的除盐水一般按一级除盐水水质确定。若有更高水质要求的用户,如果用户较单一,集中处理则需增加一条外部管线,增加投资和占地,这种情况下可考虑由中央水厂提供一级除盐水,用户自行深度处理。
3.2.2 各地水源水质情况千差万别,难以提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本规范表3.2.2是在概括了大多数钢铁企业的生产新水水质的情况下,以长江水水质为参考综合制定的常用的水质表,一般情况下宜遵守。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3.1 取水量指标
- 下一节: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
- 3.1 取水量指标
- 3.2 水质指标
- 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给水系统
- 4.3 排水系统
- 4.4 循环水系统
- 4.5 回用水系统
- 4.6 雨水利用系统
- 5 泵站
- 5.1 一般规定
- 5.2 泵站布置
- 5.3 水泵选择及配置
- 5.4 附属设施
- 6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冷却
- 6.3 水质稳定设施
- 6.4 补充水设施
- 7 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设备及钢坯喷淋循环冷却水
- 7.3 高炉煤气清洗水和转炉烟气净化污水
- 7.4 高炉水渣循环水
- 7.5 层流冷却循环水
- 8 废水处理
- 8.1 一般规定
- 8.2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处理
- 8.3 平整液废水处理
- 8.4 含铬废水处理
- 8.5 含酸废水处理
- 8.6 含碱废水处理
- 8.7 全厂废水处理
- 8.8 焦化废水处理
- 9 安全供水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安全供水用户、安全供水量及供水时间
- 9.3 安全供水设施
- 10 污泥浓缩及脱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污泥浓缩
- 10.3 污泥脱水
- 10.4 焦化污泥处理和处置
- 11 检测和控制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在线检测
- 11.3 控制
- 12 给水排水管道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管道布置
- 12.3 管廊及管桥布置
- 12.4 管材及附属构件
- 12.5 管道绝热
- 12.6 管道防腐
- 12.7 管道基础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