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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
5.7.1 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宜作为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体操、蹦床等运动项目的比赛、教学或训练场地(图5.7.1-1);中小学校室内田径综合馆宜作为200m跑道、短跑、田赛项目或球类项目的教学或训练场地(图5.7.1-2)。
![](//www.oya-u.com/gf/Web/uploads/allimg/230116/14441V309-0.jpg)
图5.7.1-1 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平面图(m)
![](//www.oya-u.com/gf/Web/uploads/allimg/230116/14441W454-1.jpg)
图5.7.1-2 中小学校室内田径综合馆(R=17.50m)平面图(m)
1-安全区;2-4条分跑道;3-60m跑起点;4-6条直分跑道;5-篮球场;6-跳远及三级跳设施
注:本图为含2个篮球场地、1个60m直跑道、1个200m跑道、1个跳远的室内田径综合馆平面布置示意图。
5.7.2 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规格应根据学校规模、比赛、教学、训练项目确定。
5.7.3 以球类项目为主的风雨操场的平面尺寸宜为20.00m×36.00m、24.00m×36.00m、36.00m×36.00m、36.00m×52.00m等;室内田径综合馆(容纳1个200m跑道)的平面尺寸宜为(90.00m~100.00m)×(50.00m~60.00m)。
5.7.4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宜贴近室外体育场地设置,位置宜相对独立,并应便于对社会开放。
5.7.5 当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兼顾多功能用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为多功能使用留有余地和灵活可变的条件;
2 在场地、出入口、相关专用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应为多功能用途提供可能性;
3 屋顶结构应留有增加悬吊设备的余地;
4 应满足相关使用功能的安全及技术要求;
5 做集会场所使用时,应进行声学设计,预留灯光、声学等设备条件。
5.7.6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附设体育器材室,器材室应邻近室外场地,并应设外借窗口和易于搬运体育器材的门和通道;宜附设更衣室、厕所、浴室、各类机房、广播等辅助用房。
5.7.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宜采用自然采光,并应根据项目和多功能使用时对光线的要求,设置必要的遮光和防眩光措施。高度在2.10m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室内场地的照度应符合本规程表5.12.2的规定。
5.7.8 运动场地面层材料应根据主要运动项目的要求确定,不宜采用刚性面层材料。
5.7.9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在场地、标高、环境许可的条件下,宜采取低位开窗;当场地条件不满足时,应设机械通风或空调;气候适宜地区的场馆宜安装低位通风百叶窗;窗台高度小于2.10m时,窗户的室内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7.10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的有关规定。
5.7.11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室内的墙面和顶棚应选用有吸声减噪作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且墙面吸声减噪材料应耐撞击。
5.7.12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屋顶结构应设计预留安装吊环、吊杆、吊绳、爬梯等健身器材的吊钩;地面应预留体操器械所需埋件;固定运动器械的预埋件不应凸出地面或墙面。
5.7.13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室内的墙面应坚固、平整、无凸起,对于柱、低窗窗口、暖气等高度低于2.00m的部分应设有防撞措施;门和门框应与墙平齐,门应向场外或疏散方向开启,并应符合安全疏散的规定。
5.7.14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的灯具等悬吊物应设防护措施,悬吊物的安装应牢固。
5.7.15 有条件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可设置看台及小型舞台。
5.7.16 无看台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宜设夹层挑廊。
5.7.1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设置广播系统。
5.7.18 有条件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可设置电动记分系统,并应预留人工记分牌的位置。
5.7.19 辅助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体育器材室的门窗或通道应满足借用及搬运体育器材的需要;
2 体育器材室内应采取防虫、防潮措施;
3 更衣室面积及更衣柜数量、卫生间(浴室)面积及卫生器具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7.20 室内田径综合馆除应符合本规程第5.7.3条~第5.7.19条的规定外,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田径综合馆宜设置200m长的长圆形跑道,其内侧可设置短跑或田赛项目,也可设置球类项目;
2 弯道半径宜为15.00m~19.00m,标准弯道半径应为17.50m(第一分道的跑程的计算半径),弯道不宜倾斜;
3 室内墙面应平整光滑,距地面2.00m高度内不应有凸出墙面的物件或设施;
4 在直道终点后缓冲段的尽端应设置能承受运动者冲撞力的缓冲挂垫墙;
5 安全区宽度不应小于1.50m。
![](http://www.oya-u.com/gf/Web/uploads/allimg/230116/14441V309-0.jpg)
图5.7.1-1 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平面图(m)
1-网球场;2-羽毛球场;3-排球场;4-篮球场;5-夹层轮廓线(无夹层场馆的内轮廓线);6-场馆内轮廓线;7-夹层活动区;8-夹层(走廊兼看台)
注:本图为含1个篮球场地、1个网球场地、2个排球场地、4个羽毛球场地的风雨操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http://www.oya-u.com/gf/Web/uploads/allimg/230116/14441W454-1.jpg)
图5.7.1-2 中小学校室内田径综合馆(R=17.50m)平面图(m)
1-安全区;2-4条分跑道;3-60m跑起点;4-6条直分跑道;5-篮球场;6-跳远及三级跳设施
5.7.2 中小学校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规格应根据学校规模、比赛、教学、训练项目确定。
5.7.3 以球类项目为主的风雨操场的平面尺寸宜为20.00m×36.00m、24.00m×36.00m、36.00m×36.00m、36.00m×52.00m等;室内田径综合馆(容纳1个200m跑道)的平面尺寸宜为(90.00m~100.00m)×(50.00m~60.00m)。
5.7.4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宜贴近室外体育场地设置,位置宜相对独立,并应便于对社会开放。
5.7.5 当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兼顾多功能用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为多功能使用留有余地和灵活可变的条件;
2 在场地、出入口、相关专用设备、配套设施等方面,应为多功能用途提供可能性;
3 屋顶结构应留有增加悬吊设备的余地;
4 应满足相关使用功能的安全及技术要求;
5 做集会场所使用时,应进行声学设计,预留灯光、声学等设备条件。
5.7.6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附设体育器材室,器材室应邻近室外场地,并应设外借窗口和易于搬运体育器材的门和通道;宜附设更衣室、厕所、浴室、各类机房、广播等辅助用房。
5.7.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宜采用自然采光,并应根据项目和多功能使用时对光线的要求,设置必要的遮光和防眩光措施。高度在2.10m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室内场地的照度应符合本规程表5.12.2的规定。
5.7.8 运动场地面层材料应根据主要运动项目的要求确定,不宜采用刚性面层材料。
5.7.9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在场地、标高、环境许可的条件下,宜采取低位开窗;当场地条件不满足时,应设机械通风或空调;气候适宜地区的场馆宜安装低位通风百叶窗;窗台高度小于2.10m时,窗户的室内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7.10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的有关规定。
5.7.11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室内的墙面和顶棚应选用有吸声减噪作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且墙面吸声减噪材料应耐撞击。
5.7.12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屋顶结构应设计预留安装吊环、吊杆、吊绳、爬梯等健身器材的吊钩;地面应预留体操器械所需埋件;固定运动器械的预埋件不应凸出地面或墙面。
5.7.13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室内的墙面应坚固、平整、无凸起,对于柱、低窗窗口、暖气等高度低于2.00m的部分应设有防撞措施;门和门框应与墙平齐,门应向场外或疏散方向开启,并应符合安全疏散的规定。
5.7.14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的灯具等悬吊物应设防护措施,悬吊物的安装应牢固。
5.7.15 有条件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可设置看台及小型舞台。
5.7.16 无看台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宜设夹层挑廊。
5.7.1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应设置广播系统。
5.7.18 有条件的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可设置电动记分系统,并应预留人工记分牌的位置。
5.7.19 辅助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体育器材室的门窗或通道应满足借用及搬运体育器材的需要;
2 体育器材室内应采取防虫、防潮措施;
3 更衣室面积及更衣柜数量、卫生间(浴室)面积及卫生器具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7.20 室内田径综合馆除应符合本规程第5.7.3条~第5.7.19条的规定外,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田径综合馆宜设置200m长的长圆形跑道,其内侧可设置短跑或田赛项目,也可设置球类项目;
2 弯道半径宜为15.00m~19.00m,标准弯道半径应为17.50m(第一分道的跑程的计算半径),弯道不宜倾斜;
3 室内墙面应平整光滑,距地面2.00m高度内不应有凸出墙面的物件或设施;
4 在直道终点后缓冲段的尽端应设置能承受运动者冲撞力的缓冲挂垫墙;
5 安全区宽度不应小于1.50m。
条文说明
5.7.1 应根据各学校所在地的气候特点、规模、自身办学需要及经济条件建设风雨操场。有条件的学校可把风雨操场做大些,如设置可容纳一个200m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其周长可根据建设条件设置,外圈为跑道、中间可设篮、排球等运动项目。这样可解决在北方地区天寒地冻,南方地区多阴雨等不利天气时,教学、训练不受影响。
5.7.2 图5.7.2-2为室内田径综合馆布置方式之一,仅供参考。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有限的场地,合理安排体育项目。
5.7.5 如指定作为地震避难场所时,场馆设施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的规定。
5.7.9 设计人员应重视场馆自然通风设计,应避免降温、通风完全借助于空调,增加运营费用且不利于节能。如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由于室内不能通风换气,学生很难在里面开展教学活动。在调查中,学校反映,在不使用机械通风和空调的情况下,室内场馆开设通风窗口,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5.7.13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
5.7.14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
5.7.16 挑廊可用作小型看台及环形跑道,也便于窗户清洗及设施维护修理。
5.7.20 本规程考虑实际教学情况,推荐有条件的学校修建室内田径综合馆,馆内宜设置200m长的长圆形跑道,其内侧可设置短跑或田赛项目,也可设置球类项目;由于只是用于教学,因此弯道不宜倾斜,弯道半径也可根据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数值。
5.7.2 图5.7.2-2为室内田径综合馆布置方式之一,仅供参考。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有限的场地,合理安排体育项目。
5.7.5 如指定作为地震避难场所时,场馆设施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的规定。
5.7.9 设计人员应重视场馆自然通风设计,应避免降温、通风完全借助于空调,增加运营费用且不利于节能。如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由于室内不能通风换气,学生很难在里面开展教学活动。在调查中,学校反映,在不使用机械通风和空调的情况下,室内场馆开设通风窗口,以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5.7.13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
5.7.14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
5.7.16 挑廊可用作小型看台及环形跑道,也便于窗户清洗及设施维护修理。
5.7.20 本规程考虑实际教学情况,推荐有条件的学校修建室内田径综合馆,馆内宜设置200m长的长圆形跑道,其内侧可设置短跑或田赛项目,也可设置球类项目;由于只是用于教学,因此弯道不宜倾斜,弯道半径也可根据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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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材料及器材
- 5 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运动场地
- 5.3 田赛场地
- 5.4 径赛场地
- 5.5 足球场地
- 5.6 其他球类场地
- 5.7 风雨操场(小型体育馆、室内田径综合馆)
- 5.8 游泳池、游泳馆
- 5.9 舞蹈教室
- 5.10 看台
- 5.11 室外健身器械运动场地
- 5.12 室内环境与室内外照明
- 6 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场地地面面层
- 6.3 场地基层
- 7 检验与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田径场地面层
- 7.3 篮球场地
- 7.4 天然草坪足球场地
- 7.5 人造草坪足球场地
- 7.6 网球场地
- 7.7 游泳场地
- 8 场地维护与养护
- 8.1 天然草坪
- 8.2 人造草坪
- 8.3 运动木地板
- 8.4 合成材料面层
- 附录A 运动场地面层构造做法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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