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 基本规定


3.0.1  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并应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同时应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洁净厂房的总体施工程序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0.2  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施工详图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

3.0.3  洁净厂房工程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过验收。

3.0.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作业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率不得低于80%。

条文说明

3.0.1  本条规定了洁净厂房工程施工应有施工方案、施工程序,并在本规范附录A中介绍了一个洁净厂房的主要施工程序图供参考。由于洁净厂房工程施工涉及的专业、工种较多,常常需要平衡或交叉作业,为确保洁净厂房整体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本条强调在制订施工方案、施工程序和实施中,应做到各专业或工种的施工阶段明确(包括任务、内容等),专业或工种之间的交接(包括施工内容、成品或半成品)清楚(有文字记载),各专业或工种一定要做到协调施工等。

3.0.2  本条所指的深化设计,主要是指具体的洁净厂房工程根据实际状况的需要,若原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能满足安装施工要求或改建、扩建洁净厂房时,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由承建的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详图设计。本条针对此类情况,为提高设计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差错以致事故的发生,对深化设计所作的规定。在进行深化设计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电子工厂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等的相关规定。

3.0.3  洁净厂房工程中建筑装饰、净化空调、排风与废气处理,配管工程以及各类设施的施工过程中均有各种类型的隐蔽工程,本条规定各种类型的隐蔽工程都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认可签证,留下符合实际状况的记载。验收、签证应由建设单位或与建设单位有合约的监理单位人员负责。

3.0.4  本条规定了洁净厂房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