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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撇洪沟及截流沟
10.4.1 城市防治山洪可采用撇洪沟将部分或全部洪水撇向城市下游。
10.4.4 撇洪沟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山洪特性和撇洪沟的汇流面积与撇洪比例确定,当只撇山洪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时,应设置溢洪堰(闸)将其余部分排入承泄区或原沟道。
10.4.5 撇洪沟设计沟底比降宜因地制宜选择,断面应采取防冲措施。
10.4.6 截流沟的设计标准应与保护地区的山洪防治治理标准一致,设计洪峰流量可采用小流域洪水的计算方法推求。当只能截流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时,应设置溢洪堰(闸)将其余部分排入承泄区。
10.4.7 截流沟宜沿保护地区上部边缘等高线布置,并应选择较短路线或利用天然河道就近导入承泄区。
10.4.8 截流沟的设计断面应根据设计流量经水力计算确定,沟底比降宜以沟底不产生冲刷和淤积为控制条件。
10.4.2 撇洪沟的设计标准应与山洪防治标准相适应,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失事后造成损失的程度适当提高。
10.4.3 撇洪沟应顺应地形布置,宜短直平顺、少占耕地、减少交叉建筑物、避免山体滑坡。10.4.4 撇洪沟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山洪特性和撇洪沟的汇流面积与撇洪比例确定,当只撇山洪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时,应设置溢洪堰(闸)将其余部分排入承泄区或原沟道。
10.4.5 撇洪沟设计沟底比降宜因地制宜选择,断面应采取防冲措施。
10.4.6 截流沟的设计标准应与保护地区的山洪防治治理标准一致,设计洪峰流量可采用小流域洪水的计算方法推求。当只能截流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时,应设置溢洪堰(闸)将其余部分排入承泄区。
10.4.7 截流沟宜沿保护地区上部边缘等高线布置,并应选择较短路线或利用天然河道就近导入承泄区。
10.4.8 截流沟的设计断面应根据设计流量经水力计算确定,沟底比降宜以沟底不产生冲刷和淤积为控制条件。
条文说明
10.4.1 撇洪沟是拦截坡地或河流上游的洪水,使之直接泄入城市下游承泄区的工程设施。
10.4.4 撇洪沟设计流量的拟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设计洪峰流量作为撇洪沟的设计流量,二是以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作为撇洪的设计流量,而洪峰的其余部分,则通过撇洪沟上在适当地点设置的溢洪堰或泄洪闸排走。
10.4.5 考虑到撇洪沟的设计流量一般较大,为了使设计的断面和沟道土方量不致太大,常选用较大的沟底比降和较大的设计流速。为防止沟道局部冲刷,断面应采取防冲措施。
10.4.6 截流沟是为拦截排水地区上游高地的地表径流而修建的排水沟道,可以保护某一地区或某项工程免受外来地表水所造成的渍涝、冲刷、淤积等危害。
截流沟的洪水流量过程线,一般是峰高量小、历时短。因此,拟定截流沟设计流量有两种情况,一是取洪峰流量作为截流沟的设计流量,二是取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作为截流沟的设计流量,其剩余部分经截流沟上的溢流堰或泄洪闸排入排水区,由排水站排走。具体数值经方案比较确定。
10.4.4 撇洪沟设计流量的拟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设计洪峰流量作为撇洪沟的设计流量,二是以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作为撇洪的设计流量,而洪峰的其余部分,则通过撇洪沟上在适当地点设置的溢洪堰或泄洪闸排走。
10.4.5 考虑到撇洪沟的设计流量一般较大,为了使设计的断面和沟道土方量不致太大,常选用较大的沟底比降和较大的设计流速。为防止沟道局部冲刷,断面应采取防冲措施。
10.4.6 截流沟是为拦截排水地区上游高地的地表径流而修建的排水沟道,可以保护某一地区或某项工程免受外来地表水所造成的渍涝、冲刷、淤积等危害。
截流沟的洪水流量过程线,一般是峰高量小、历时短。因此,拟定截流沟设计流量有两种情况,一是取洪峰流量作为截流沟的设计流量,二是取设计洪峰流量的一部分作为截流沟的设计流量,其剩余部分经截流沟上的溢流堰或泄洪闸排入排水区,由排水站排走。具体数值经方案比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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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城市防洪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 2.1 城市防洪工程等别和防洪标准
- 2.2 防洪建筑物级别
- 3 设计洪水、涝水和潮水位
- 3.1 设计洪水
- 3.2 设计涝水
- 3.3 设计潮水位
- 3.4 洪水、涝水和潮水遭遇分析
- 4 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 4.1 一般规定
- 4.2 江河洪水防治
- 4.3 涝水防治
- 4.4 海潮防治
- 4.5 山洪防治
- 4.6 泥石流防治
- 4.7 超标准洪水安排
- 5 江河堤防
- 5.1 一般规定
- 5.2 防洪堤防(墙)
- 5.3 穿堤、跨堤建筑物
- 5.4 地基处理
- 6 海堤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堤身设计
- 6.3 堤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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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 7.2 河道整治
- 7.3 坡式护岸
- 7.4 墙式护岸
- 7.5 板桩式及桩基承台式护岸
- 7.6 顺坝和短丁坝护岸
- 8 治涝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工程布局
- 8.3 排涝河道设计
- 8.4 排涝泵站
- 9 防洪闸
- 9.1 闸址和闸线的选择
- 9.2 工程布置
- 9.3 工程设计
- 9.4 水力计算
- 9.5 结构与地基计算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跌水和陡坡
- 10.3 谷坊
- 10.4 撇洪沟及截流沟
- 10.5 排洪渠道
- 11 泥石流防治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拦挡坝
- 11.3 停淤场
- 11.4 排导沟
- 12 防洪工程管理设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管理体制
- 12.3 防洪预警
- 13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与水土保持设计
- 13.1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计
- 13.2 水土保持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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