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5.3 排水
15.3.1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应根据区域排水规划、道路设计和沿线地形环境条件,综合考虑道路排水方式。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排水应采用管道形式,城市外围道路可采用边沟排水。在满足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15.3.2 道路的地面水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迅速排除。
15.3.3 当道路的地下水可能对道路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采取适当的排除或阻隔措施。道路结构层内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排水或隔水措施。
15.3.4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5.3.5 道路雨水口的形式、设置间距和泄水能力应满足道路排水要求。雨水口的布置方式应确保有效收集雨水,雨水不应流入路口范围,不应横向流过车行道,不应由路面流入桥面或隧道。
一般路段应按适当间距设置雨水口,路面低洼点应设置雨水口,易积水地段的雨水口宜适当加大泄水能力。
15.3.6 边坡底部应设置边沟等排水设施,路堑边坡顶部必要时应设置截水沟。
15.3.7 隧道内当需将结构渗漏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消防废水等排至洞外时,应设置排水设施;当洞外水可能进入隧道内时,洞口上方应设置截水、排水设施。
15.3.8 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规定。
条文说明
本规范所指的“道路排水工程”是指直接服务于道路,用于排除地面水、地下水和道路结构层含水的一系列排水设施,而不是指道路范围所有的“城市排水工程”。
15.3.1 道路排水工程往往结合区域排水工程建设,是城市排水工程的一部分,应符合城市排水工程的一般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等多方面,需要从径流源头、中途和末端综合控制,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应贯彻规划引领、统筹建设的原则,控制目标和指标必须从规划层面统筹考虑,分解到相关的专项规划之中,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的建设中具体落实。城市道路应在不削弱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提出的控制目标。
15.3.2 “道路地面水”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地、边坡的地面水,以及其他可能进入道路范围内的地面水。
15.3.3 “地下水”包括通过绿化分隔带和路面缝隙渗入地下的地表水。
15.3.4 道路排水设计的具体指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规定,本规范不另行规定
15.3.5 利用道路横坡和纵坡、偏沟和雨水口相结合,是城市道路地面水最重要的收集方式。《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对雨水口有详细规定,本条仅提出概括性要求,但此处的“雨水口”并非仅指标准图集中的“专用雨水口”,而是泛指各种有拦渣措施、能收集地面水的排水设施。
设置超高的弯道可能使外侧路面形成向内侧倾斜的横坡,有中间分隔带时应设置雨水口,避免雨水穿过分隔带横向流过内侧车道或从下游横向流过外侧车道;在横坡方向转换的地方应设置雨水口,避免中间或路侧偏沟的雨水横向流过车行道。
15.3.6 由于特殊的地形条件或者道路先行建设,城市道路沿线难免出现永久或临时边坡,需要适当设置边沟和截水沟。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道路分级
- 3.2 设计速度
- 3.3 设计车辆
- 3.4 道路建筑限界
- 3.5 设计年限
- 3.6 荷载标准
- 3.7 防灾标准
-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 4.1 一般规定
- 4.2 快速路
- 4.3 其他等级道路
- 4.4 自行车道
- 4.5 人行设施
- 5 横断面
- 5.1 一般规定
- 5.2 横断面布置
-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 5.4 路拱与横坡
- 5.5 缘石
- 6 平面和纵断面
- 6.1 一般规定
- 6.2 平面设计
- 6.3 纵断面设计
- 6.4 线形组合设计
- 7 道路与道路交叉
- 7.1 一般规定
- 7.2 平面交叉
- 7.3 立体交叉
- 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 8.1 一般规定
- 8.2 立体交叉
- 8.3 平面交叉
- 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 9.1 一般规定
- 9.2 行人交通
- 9.3 非机动车交通
- 10 公共交通设施
- 10.1一般规定
-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 10.3 公共交通车站
- 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公共停车场
- 11.3 城市广场
- 12 路基和路面
- 12.1 一般规定
- 12.2 路基
- 12.3 路面
- 12.4 旧路面补强和改建
- 13 桥梁和隧道
- 13.1 一般规定
- 13.2 桥梁
- 13.3 隧道
-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交通安全设施
- 14.3 交通管理设施
- 14.4 配套管网
- 15 管线、排水和照明
- 15.1 一般规定
- 15.2 管线
- 15.3 排水
- 15.4 照明
- 16 绿化和景观
- 16.1 一般规定
- 16.2 绿化
- 16.3 景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