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证体育建筑电气安全,提高电气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体育建筑群的电气设计应从整体上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
1.0.4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光污染等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并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0.5 体育建筑的电气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对于为重大赛事所建的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兼顾赛时使用和赛后运营。
1.0.6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技术和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1.0.7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体育建筑群的电气设计应从整体上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
1.0.4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光污染等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并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0.5 体育建筑的电气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对于为重大赛事所建的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兼顾赛时使用和赛后运营。
1.0.6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技术和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1.0.7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体育建筑可以用于比赛、训练、健身等用途,而现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只涉及比赛、训练等内容,本规范涉及的内容有所扩大,包括比赛、训练、健身用的体育建筑,主要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用途、不同等级的体育建筑都需要电气设计,适用范围的扩大有助于指导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的规定,体育建筑分级和分类见表1和表2.其中,“其他”是本规范在JGJ 31分类基础上的补充,以满足除举办运动会之外及没有固定座席的体育建筑电气设计的需要。
表1 体育建筑的分级
表2 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分类
表2 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分类
其他功能的场馆分类参照表2执行。
体育建筑的分类、分级与《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8版全国通用图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D 800-1~3一致。
1.0.3 我国尚无体育建筑群的标准、规范定义,体育建筑群可以理解为以体育建筑为主的多个体育建筑及其配套的其他类型建筑的统称。例如,体育中心就是体育建筑群,通常体育中心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建筑组成。对于体育建筑群的电气设计,需根据体育建筑等级、业态管理模式等因素,从整体上进行考虑,统一规划、统一要求,避免各自为主,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1.0.4 体育建筑中的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有其特殊性,尤其室外体育场、网球场,如果设计不好、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声污染和光污染,需引起高度重视。
1.0.5 体育建筑的电气装备水平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是指不超标使用设备,也不降低设备性能。
现在已经发现部分奥运会场馆和亚运场馆赛后利用不佳,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为重大赛事所建的体育建筑,需综合考虑赛时使用和赛后运营等因素。
1.0.7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这是基本要求。体育建筑用于比赛和训练时,还要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相关标准的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相继颁布了多部标准,对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起到指导作用。当举行国际比赛时,还需符合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例如国际足联的“Football Stadiums”FIFA 2007和2011版本,国际田联的“IAAF Track and field facilities Manual.2008”,国际网联的“Guide to the artificial lighting of tennis courts”,国际泳联的“FINA Facilities Rules2009-20l3”等。当有电视转播时,也要满足电视转播机构的要求和规定,例如北京奥运会的转播标准"Beijing Olympic Broadcasting,Sports Lighting for Television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2005”。
1.0.7 体育建筑的电气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这是基本要求。体育建筑用于比赛和训练时,还要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相关标准的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相继颁布了多部标准,对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起到指导作用。当举行国际比赛时,还需符合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例如国际足联的“Football Stadiums”FIFA 2007和2011版本,国际田联的“IAAF Track and field facilities Manual.2008”,国际网联的“Guide to the artificial lighting of tennis courts”,国际泳联的“FINA Facilities Rules2009-20l3”等。当有电视转播时,也要满足电视转播机构的要求和规定,例如北京奥运会的转播标准"Beijing Olympic Broadcasting,Sports Lighting for Television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2005”。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代号
- 2.1 术语
- 2.2 代号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负荷分级
- 3.3 电源
- 3.4 供配电系统
- 3.5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 3.6 负荷计算
- 3.7 无功补偿
- 4 配变电所
- 4.1 所址选择
- 4.2 配电变压器选择
- 4.3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 4.4 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 5.1 一般规定
- 5.2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 5.3 中央信号装置、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
- 6 应急、备用电源
- 6.1 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
- 6.2 应急电源装置(EPS)
- 6.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 7 低压配电
- 7.1 低压配电系统
- 7.2 特低电压配电
- 7.3 导体及线缆选择
- 7.4 低压电器的选择
- 7.5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 7.6 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 8 比赛场地照明
- 8.1 一般规定
- 8.2 照明标准
- 8.3 照明设备
- 8.4 照明附属设施
- 8.5 照明控制
- 9 应急照明及附属用房照明
- 9.1 照明标准
- 9.2 照明质量
- 9.3 照明方式及种类
- 9.4 照明灯具与光源
- 10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媒体设备
- 10.3 专用设施系统设备
- 10.4 智能化系统设备
- 10.5 其他
- 11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导管布线和电缆布线
- 11.3 电气竖井布线
- 12 防雷与接地
- 12.1 一般规定
- 12.2 防雷
- 12.3 等电位联结
- 12.4 接地
- 13 设备管理系统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14 信息设施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信息设施系统
- 15 专用设施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信息显示及控制系统
- 15.3 场地扩声系统
- 15.4 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
- 15.5 竞赛技术统计系统
- 15.6 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
- 15.7 售检票系统
- 15.8 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
- 15.9 标准时钟系统
- 15.10 升旗控制系统
- 15.11 比赛设备(集成)管理系统
- 16 信息应用系统
- 17 机房工程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机房设计
- 18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19 电气节能
- 19.1 一般规定
- 19.2 供配电系统节能
- 19.3 照明节能
- 附录A 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A.1 体育馆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A.2 体育场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