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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sports buildings
JGJ354-2014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0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0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54-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7、7.2.1、9.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0日
2014年10月20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应急、备用电源;7.低压配电;8.比赛场地照明;9.应急照明及附属用房照明;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1.配电线路布线系统;12.防雷与接地;13.设备管理系统;14.信息设施系统;15.专用设施系统;16.信息应用系统;17.机房工程;18.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19.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 劲嘉科技大厦 CCDI,邮编:518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体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办公室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厦门ABB输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玛斯柯照明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胜武电缆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邦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炳华 孙兰 李兴林 宋镇江 董青 李志涛 杨庆伟 陈众励 郭晓岩 徐文海 徐华 王玉卿 韩全胜 戴正雄 许兵 徐永清 杨波 毛汉文 杨海龙 姚梦明 龚楠迪 刘一山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邵民杰 王素英 陈新民 陈永江 夏林 李蔚 张路明 杨兆杰 朱景明 吴恩远 陈晓民
条文说明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54-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0月20日以第60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体育场馆用电负荷调查、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谐波和功率因数调研、大型国际赛事竞赛区光环境调研及分析研究等多项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体育建筑电气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IEC相关标准、BOB及AOB等国际奥委会的相关标准、FIFA及IAAF等多个国际体育组织的标准、国际电视转播机构的标准、CIE相关标准等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场地照明功率密度的研究、场地照明灯具端子处电压偏差的试验研究、光源色度参数对体育比赛电视转播图像质量影响等多项研究,取得了重要的科技成果和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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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代号
- 2.1 术语
- 2.2 代号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负荷分级
- 3.3 电源
- 3.4 供配电系统
- 3.5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 3.6 负荷计算
- 3.7 无功补偿
- 4 配变电所
- 4.1 所址选择
- 4.2 配电变压器选择
- 4.3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 4.4 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 5.1 一般规定
- 5.2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 5.3 中央信号装置、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
- 6 应急、备用电源
- 6.1 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
- 6.2 应急电源装置(EPS)
- 6.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 7 低压配电
- 7.1 低压配电系统
- 7.2 特低电压配电
- 7.3 导体及线缆选择
- 7.4 低压电器的选择
- 7.5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 7.6 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 8 比赛场地照明
- 8.1 一般规定
- 8.2 照明标准
- 8.3 照明设备
- 8.4 照明附属设施
- 8.5 照明控制
- 9 应急照明及附属用房照明
- 9.1 照明标准
- 9.2 照明质量
- 9.3 照明方式及种类
- 9.4 照明灯具与光源
- 10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媒体设备
- 10.3 专用设施系统设备
- 10.4 智能化系统设备
- 10.5 其他
- 11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导管布线和电缆布线
- 11.3 电气竖井布线
- 12 防雷与接地
- 12.1 一般规定
- 12.2 防雷
- 12.3 等电位联结
- 12.4 接地
- 13 设备管理系统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14 信息设施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信息设施系统
- 15 专用设施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信息显示及控制系统
- 15.3 场地扩声系统
- 15.4 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
- 15.5 竞赛技术统计系统
- 15.6 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
- 15.7 售检票系统
- 15.8 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
- 15.9 标准时钟系统
- 15.10 升旗控制系统
- 15.11 比赛设备(集成)管理系统
- 16 信息应用系统
- 17 机房工程
- 17.1 一般规定
- 17.2 机房设计
- 18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19 电气节能
- 19.1 一般规定
- 19.2 供配电系统节能
- 19.3 照明节能
- 附录A 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A.1 体育馆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A.2 体育场场地扩声系统的传输频率特性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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