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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平面交叉
8.3.1 次干路、支路与运量不大的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工业企业铁路交叉时,可设置平交道口。平交道口不应设置在铁路道岔处、站场范围内、铁路曲线段以及道路与铁路通视条件不符合行车安全要求的路段上。
8.3.2 通过道口的道路平面线形应为直线。从最外侧钢轨外缘算起的道路直线段最小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m。
8.3.3 道路与铁路平交时,应优先设置自动信号控制或有人值守道口。
8.3.4 无人值守或未设置自动信号的平交道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图8.3.4),严禁有任何妨碍机动车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的最小瞭望视距(Sc)应符合表8.3.4规定。
表8.3.4 平交道口最小瞭望视距
注: 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系按停车视距50m计算的,如有特殊应另行计算确定。
图8.3.4 道口视距三角形
8.3.5 道口两侧应设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最外侧钢轨外缘至最近竖曲线切点间的平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6m。
2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不应大于表8.3.5的数值。
表8.3.5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
8.3.6 道口铺面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的规定。
8.3.7 道口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看守房,并应设置电力照明以及栏木、有线或无线通信、道口自动通知、道口自动信号、遮断信号等安全预警设备。
2 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根据需要设置道口自动信号和道口监护设施。
3 道口两侧的道路上除应按规定设置护桩外,还应设置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立面标志,电气化铁路的道口应在道路上设置限界架。
8.3.8 道路与有轨电车道交叉道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道口处的通视条件应符合道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规定。
2 交叉道口处的道路线形宜为直线。
3 道口有轨电车道的轨面标高宜与道路路面标高一致。
4 应作好平交道口的交通组织设计,处理好车流、人流的关系,合理布设人行道、车行道及有轨电车车站出入通道,并应按规定设置道口信号、行车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交叉道口信号应按有轨电车优先的原则设置。
条文说明
8.3.1 铁路车站是列车交汇、越行、摘挂、集结、编解的场所,道口如设在车站内,由于列车作业的需要,关闭道口的次数增多,封闭时间延长,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另外,在车站上经常有列车阻挡,严重恶化道口瞭望条件,容易造成事故。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在车站内不应设置道口”。《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现有道口必须整顿,逐步取消站内道口”。故本条规定在站内不应设置道口。
图4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口前的瞭望视距示意图
如果道口设在道岔、桥头和隧道附近,一旦发生道口事故,被撞的机动车和脱轨的列车颠覆在道岔区内、桥下或隧道内时,救援困难,中断铁路行车时间长,造成的损失更大,因此在这些处所不应设置道口。
道口设在铁路曲线上除恶化瞭望条件外,还由于铁路曲线外轨超高破坏道路纵断面的平顺性,超高大时还会因局部坡度过大造成机动车熄火,引发道口事故。故本条规定道口不宜设在曲线上。
8.3.4 据统计,道口事故率与道口瞭望视距相关,当道口交通量相同时,瞭望视距不足的道口事故率偏高。为了提高道口的安全度,降低道口事故率,道口宜设在瞭望条件良好的地点。本条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距道口相当于该段道路停车视距并不小于50m处的侧向最小瞭望视距,应大于机动车自该处起以规定速度通过道口的时间内,火车驶至道口的最大距离。
瞭望视距是要求如图4所示两个由视距构成的最小视线三角形范围内要保持良好的视线条件。
图4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口前的瞭望视距示意图
Ss是当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驾驶员发现有火车驶向道口,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使汽车在道口前停下来的最小距离,国家现行标准规定为50m。
Sc是在汽车通过道口所需的时间内火车行驶的最大距离,即:
Sc是在汽车通过道口所需的时间内火车行驶的最大距离,即:
式中:
Sc——火车行驶的最大距离(m);
V1一一火车行驶速度,km/h;
T——汽车驾驶员在道口前50m发现火车后,匀速通过道口所需的时间(s)。
Sc——火车行驶的最大距离(m);
V1一一火车行驶速度,km/h;
T——汽车驾驶员在道口前50m发现火车后,匀速通过道口所需的时间(s)。
如图所示,汽车在道口前50m处行驶速度取30km/h, T=12s。代入上式得
火车司机最小瞭望视距取火车司机反应时间内列车的走行距离与列车的制动距离之和。
8.3.7 有人看守道口除设置道口看守房、栏木和道口照明外,还应设置有线或无线通信、道口自动通知、道口自动信号等安全预警设备。道口看守人员通过这些设备预先了解列车接近道口的情况,及时关闭道口、疏导在道口内的车辆和行人,使列车安全顺利通过道口,这对于瞭望视距不足的道口尤为重要。当道口上有障碍物妨碍列车通过时,道口看守人员还须及时通过无线电话通知相邻的车站和列车,同时开通遮断信号,这样才能保证道口行车安全。
道口自动信号和道口监护设施可以向道路方向发出列车接近的声响和灯光信号,使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及时避让,提高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度,故规定无人看守道口可根据需要设置道口自动信号和道口监护设施。
8.3.8 有轨电车道与城市次干道、支路同属城市地面交通系统,且交叉较频繁,考虑次干道、支路的车流量一般比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要小,行车速度也较低,故其相交时以设置平面交叉为宜,以避免多处立交工程,可节省大量工程投资,并减小对周边环境和城市景观的影响。道路与有轨电车道平面交叉时,对道路线形及直线段长度的要求,考虑有轨电车速度比火车速度低,同时考虑到城市道路条件的诸多实际困难,对直线段长度不做具体规定,可因地制宜确定。
对于道路与沿道路敷设的有轨电车道交叉时,因有轨车道与城市次干路,支路不同,它属于客运专线性质,客流量较大,为充分发挥有轨电车的作用,节省乘客出行时间和体现社会效益,故其平面交叉道口应设置有轨电车优先通行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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