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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通信


7.2.1 换流站主要通信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换流站的通信系统应包括系统通信和站内通信;
    2 换流站主要通信设施可包括光纤通信设备、载波通信设备、调度行政交换机、调度数据网设备、综合数据网设备、会议电视终端设备、通信电源、动力和环境监测子站设备、综合布线设施和控制保护的接口设备等。
7.2.2 系统通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换流站与其电网调度机构之间应至少设立两个独立的调度通信通道或两种通信方式;
    2 系统通信电路应满足传输电力调度、生产行政、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等业务的需求;
    3 换流站间交换信息应包括直流控制及保护信息、线路故障定位装置站间交换信息、换流站监控系统交换信息等;
    4 换流站至各调度端传输信息应包括远动信息、电能计费信息、故障录波信息、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息、远方用户电话等;
    5 换流站宜提供至运行管理单位之间的通信通道。
7.2.3 站内通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换流站内宜设一台用户数量为48门~128门的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并宜兼作站内行政通信;调度交换机的组网宜采用Qsig信令及2Mbit/s数字中继方式,分别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就近与上级汇接中心连接;
    2 行政交换机可就近接入当地市话网。
7.2.4 通信电源、机房和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换流站内应设两套独立的、互为备用的直流48V电源系统;每套电源系统宜配置一个开关电源和一组48V免维护蓄电池,开关电源和蓄电池的容量宜根据远期设备负荷确定并留有裕度;
    2 换流站控制楼及相关的辅助建筑物内的通信网络可采用综合布线方式;
    3 通信机房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220kV~500kV变电站通信设计规程》DL/T 5225的有关规定;
    4 与控制保护的接口设备应符合2Mbit/sG.703同向型接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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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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