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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制图
3.4.1 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应采用1∶10000~1∶100000比例尺地形图,结合现地绘制。
3.4.2 总体布局图应按功能分区、景区基本情况、功能利用特征、主要建筑内容和控制高程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绘制。
条文说明
3.4.1 在功能区、景区按需要区划并进行合理布局之后,持1:10000或1:100000比例尺地形图,结合现地勾绘,进行定界。定界时应照顾行政界线,与行政界线不一致的地段应以自然区划为主。并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绘制森林公园现状图和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
3.4.2 在编制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的基础上进行分区论述,并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绘制功能分区总平面图,其主要内容是对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的细化和补充。
3.4.2 在编制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的基础上进行分区论述,并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绘制功能分区总平面图,其主要内容是对森林公园总体布局图的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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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节:3.3 竖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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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体布局
- 3.1 一般规定
- 3.2 森林公园区划
- 3.3 竖向控制
- 3.4 制图
- 4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 4.1 环境容量
- 4.2 游客规模
- 5 景点与游览方式设计
- 5.1 景点设计
- 5.2 游览方式设计
- 6 植物景观工程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植物景观设计
- 7 保护工程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生物资源保护
- 7.3 景观资源保护
- 7.4 生态环境保护
- 7.5 民俗风情旅游资源保护
- 7.6 安全卫士工程
- 8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生态文化及科普宣教设施
- 8.3 餐饮
- 8.4 住宿
- 8.5 娱乐游憩
- 8.6 购物
- 8.7 医疗保健
- 8.8 导游标志及信息化管理系统
- 9 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 9.1 一般规定
- 9.2 道路交通
- 9.3 给水排水
- 9.4 供电
- 9.5 供热
- 9.6 通信
- 9.7 广播电视
- 10 设计文件组成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设计说明书
- 10.3 设计图纸及附件
- 附录A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与环境容量
- A.1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 A.2 环境容量
- 本规范用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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