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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燃气工程
8.6.1 燃气工程性能检测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8.6.1的规定。
表8.6.1 燃气工程性能检测项目及评分
8.6.2 燃气工程性能评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3.1条和下列规定:
1 检查标准
1)室内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规定:明管敷设、暗埋或暗封敷设的引入管,用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1MPa或按设计要求压力试压,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无压力降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经过整改二次试压达到无压力降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
2)室内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规定:
在压力试压合格后,严密性试验在稳压下采用发泡剂检查所有接头,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经整改二次试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
3)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通风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管道及设备用气场所经试验一次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经整改二次试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
4)采暖、制冷器具、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的规定:
经试验一次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经整改二次试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
5)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经试验一次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经整改二次试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
2 检查方法:核查检测报告。
8.6.3 燃气工程质量记录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8.6.3的规定。
表8.6.3 燃气工程质量记录项目及评分
8.6.4 燃气工程质量记录评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规定。
8.6.5 燃气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8.6.5的规定。
表8.6.5 燃气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及评分
8.6.6 燃气工程允许偏差评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3.3条的规定。
8.6.7 燃气工程观感质量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8.6.7的规定。
表8.6.7 燃气工程观感质量项目及评分
8.6.8 燃气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3.4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燃气工程在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的修订时,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单独列为一个燃气工程质量验收的分部工程。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发布批准通知建标【2002】62号文中,只将原《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中关于“采暖卫生工程”部分同时废止,煤气工程没有废止。由于多种原因至今该质量验收规范尚未编制与其配套的质量验收规范。由于房屋建筑工程是一个整体质量,长期缺少燃气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对整个房屋建筑质量的验收是不全面的。不少地区及企业提出,要求建设部尽快完善这一质量验收规范。但这个配套的质量验收规范目前还没有。我们标准编制组引用了专用标准,主要标准是原《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中第五章室内煤气工程、第九章室外煤气工程的有关内容,及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综合编制了这个评价标准参考内容,供验收评价时参考使用。
燃气工程分部工程,按原《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的规定,煤气分部工程有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煤气管道安装工程、煤气调压装置安装工程3个分项工程。按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的规定,是一个单独体系。其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如表1所示
表1燃气室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另外还有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其没有明确划分验收项目,是分为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两个表统一验收的。
综合了有关规范的要求,提出了推荐评价标准。
8.6.1 规定了燃气工程性能检测的项目及评分表
8.6.2 规定了燃气工程性能检测的评价方法。具体规定了4个方面的评价内容:①燃气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②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通风设施;③采暖、制冷、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④防雷、静电接地检测。
8.6.2 规定了燃气工程性能检测的评价方法。具体规定了4个方面的评价内容:①燃气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②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通风设施;③采暖、制冷、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④防雷、静电接地检测。
8.6.3 规定了燃气工程质量记录的项目及评分表。
8.6.4 规定了燃气工程质量记录的评价方法。燃气工程的质量记录,按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做了调整。
8.6.5 规定了燃气工程允许偏差的项目及评分表。
8.6.6 规定了燃气工程允许偏差的评价方法。燃气工程的允许偏差,按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列出了允许偏差评价抽查内容。
8.6.7 规定了燃气工程观感质量的项目及评分表。
8.6.8 规定了燃气工程的观感质量的评价方法。燃气工程的观感质量也按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列出了观感质量评价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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