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 评价基础
3.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实施目标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完善控制手段,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和持续改进能力。
3.1.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加强对原材料、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结构安全、功能效果检验,具有完整的施工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
3.1.3 工程质量验收应完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3.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观感质量等进行综合核查。
3.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
条文说明
3.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技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采取措施,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创优良工程要事前制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责任,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对工程质量全面管理和控制,通过管理能随时发现不足随时改正,包括工程质量和管理能力,体现企业保证能力和持续改进能力,有效提高实体工程质量。
3.1.2 根据工程的特点,强调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控制,重点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对施工工序的管理,针对工程实际,制定有效的施工操作措施、技术规程、专项方案,作为控制施工工序过程的控制手段和操作依据。工程质量验收,加强工程竣工检测,用科学的数据来说明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过程作出真实的记录,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验收记录等,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价的依据。
3.1.3 在工程质量验收中,突出检验批质量的验收,检验批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各检验批质量有了保证,整个工程质量就有保证。不符合要求的,可返工补救等都相对方便。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了落实过程控制,规定检验批验收,首先施工单位要加强控制,工序施工做好施工记录,检验批检查评定要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然后再交监理单位验收,来落实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责任。
3.1.4 施工质量评价是在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其配套标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观感质量等进行综合核查其施工质量水平,达到本标准优良工程标准的评定为优良。
3.1.5 施工质量评价可随着施工进度,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优良工程评价。应分别填写各部位、系统的评价表格。
3.1.5 施工质量评价可随着施工进度,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优良工程评价。应分别填写各部位、系统的评价表格。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评价基础
- 3.2 评价体系
- 3.3 评价方法
- 4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价
- 4.1 性能检测
- 4.2 质量记录
- 4.3 允许偏差
- 4.4 观感质量
- 5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 5.1 混凝土结构工程
- 5.2 钢结构工程
- 5.3 砌体结构工程
- 6 屋面工程质量评价
- 6.1 性能检测
- 6.2 质量记录
- 6.3 允许偏差
- 6.4 观感质量
- 7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
- 7.1 性能检测
- 7.2 质量记录
- 7.3 允许偏差
- 7.4 观感质量
- 8 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 8.1 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 8.2 电气工程
- 8.3 通风与空调工程
- 8.4 电梯工程
- 8.5 智能建筑工程
- 8.6 燃气工程
- 9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
- 9.1 性能检测
- 9.2 质量记录
- 9.3 允许偏差
- 9.4 观感质量
- 10 施工质量综合评价
- 10.1 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 10.2 单位工程质量评价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