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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煤的干馏制气厂区布置
8.3.1 堆场区宜靠近铁路站场区及与厂外道路连接方便的地段,并宜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的厂区边缘。场地紧张时,宜采用大型料仓取代堆场。
8.3.2 制气区宜集中布置在工程地质良好地段,且焦炉炉组中心线与最多风向夹角宜小。
8.3.3 净化区宜与制气区相邻且位于焦炉集气管一侧布置,净化区内的布置应紧凑并兼顾工艺流程及用户方位,且不应布置与煤气净化无关的设施及建(构)筑物。
8.3.1 本条对堆场区的规定有运输、环保、用地三层含义,煤和焦是大宗原料与产品,其堆场的布置应便于运输,并减少对厂区环境的影响。堆场区往往占地面积较大,采用大型料仓可有效节省用地、减少煤耗,有利于改善厂区环境。
8.3.2 焦炉是制气厂站的核心,集中布置在工程地质良好地段,既方便管理又能节省建设投资。一为了减少风对焦炉炉体的影响及便于生产操作,焦炉炉组中心线与常年最多风向的夹角宜小。
8.3.3 净化区与制气区相邻且位于焦炉集气管一侧布置,是为了有效缩短荒煤气管道长度,防止管道堵塞,保障生产顺行。净化区内联合集中布置,可使各工艺单元联系紧密,减少用地,节省投资。兼顾工艺流程及用户方位,是为了煤气管道短捷顺畅,避免煤气管道折返。考虑净化区的安全及管理,规定了净化区内不应布置与其无关的设施及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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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液化石油气低压循环催化改质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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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 7.2 干馏煤气净化
- 7.3 压力气化煤气净化
- 7.4 常压气化煤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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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
- 8.1 一般规定
- 8.2 厂址选择
- 8.3 煤的干馏制气厂区布置
- 8.4 煤的压力气化制气厂区布置
- 8.5 煤的常压气化制气厂区布置
- 8.6 油(气)低压循环催化改质制气厂区布置
- 9 节能与环保
- 9.1 一般规定
- 9.2 节能
- 9.3 环保
- 10 辅助设施
- 10.1 电气与仪表自动化
- 10.2 给排水与消防
- 10.3 通风除尘
- 附录A 煤的干馏制气(含净化装置)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 附录B 煤的气化制气(含净化装置)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 附录C 碎煤加压气化典型指标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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