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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水泵机组
5.7.1 设备配置的水泵应具有生产许可证,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且有产品合格证。
5.7.2 设备配置的水泵应优先选用低噪声和高效率的不锈钢离心泵。
5.7.3 设备应设置互为备用泵,并能自动交替切换,备用泵应与最大一台工作泵相同。
5.7.4 水泵性能应符合GB/T5657的规定,与水泵配套的电机性能应符合GB755的规定。
5.7.5 在水泵的进水总管与出水总管之间,绕过水泵机组宜设有旁通管路,旁通管路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单台泵出水管的直径,应装设止回阀。在市政给水管网的最高压力不能满足设备供水区域最低点的供水压力要求时,可不加旁通管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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