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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控制柜
5.6.1 一般要求
5.6.1.1 控制柜的尺寸应符合GB/T3047.1的规定。
5.6.1.2 控制柜表面平整,焊接处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歪斜翘曲变形或烧穿等缺陷,其外观应符合CJ/T352的规定。
5.6.1.3 控制柜的表面涂层不应眩目反光,颜色应均匀一致、整洁美观,不应有脱漆、起泡、裂缝、皱纹和流痕等现象。
5.6.1.4 控制柜的柜体底部应具有与基础固定的安装孔。顶部应有吊环。
5.6.1.5 控制柜的内部配件应装配合理、结构紧凑、维修方便。接线点应牢固,布线应符合设计图样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5.6.1.6 电气、电子元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5.6.1.7 控制柜导线的颜色应根据电路相序、作用等进行区分,颜色标记应符合表4的规定。
5.6.1.8 控制柜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且不应低于IP30。
5.6.2 显示及功能
5.6.2.1 控制柜面板应有电源、电流、电压显示。
5.6.2.2 控制柜面板应有水泵启停状况显示。
5.6.2.3 控制柜应有设定压力、实际压力、水泵频率显示。
5.6.2.4 控制柜面板应有故障声光报警显示。
5.6.2.5 控制柜面板按钮、开关及仪表等应易于操作且功能标志齐全。
5.6.3 设备电气性能
5.6.3.1 控制柜带电电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
5.6.3.2 设备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大地之间(在该回路不直接接地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应不小于1MΩ。
5.6.3.3 设备介电强度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对主电路及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额定电源电压220V时,应承受介电试验电压2000V,50Hz;额定电源电压380V时,应承受介电试验电压2500V,50Hz;1min无击穿和闪烁现象。对不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额定绝缘电压大于60V时,应承受介电试验电压2Ui+1000V,最低1500V。
5.6.3.4 控制柜的金属构件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导线的截面,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与接地点连接的导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线。不能明显表明的接地点,应在其附近标注明显的接地符号。主接地点与设备有关的、因绝缘损坏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应不超过0.1Ω。连接接地线的螺钉和接线点不应作其他机械紧固用。
5.6.3.5 控制柜应有可靠的防雷击措施,并应符合GB/T3482的规定。
5.6.3.6 控制柜应能承受温度5℃±3℃,持续2h的低温试验,设备应正常工作。
5.6.3.7 控制柜应能承受温度40℃±2℃,持续2h的高温试验,设备应正常工作。
5.6.3.8 控制柜应能承受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持续48h的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设备应正常工作。
5.6.3.9 设备进行振动试验后,结构和零部件均应完好无损,设备性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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