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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防雷及接地
9.7.1 接闪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闪器安装位置、高度、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接闪杆应垂直向上,并应能够承受0.7kN/m2的基本风压,在经常发生台风和大于11级大风的地区,宜增大接闪杆的尺寸。
3 接闪带应平正顺直,固定支架应间距均匀、固定可靠,每个固定支架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4 接闪杆(带)采用焊接固定时,焊缝应满焊,焊接部分应采取防腐措施;螺栓固定时应有防松零件(垫圈)。
5 接闪器应与引下线可靠连接,并就近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构件连接成电气通路。
9.7.2 引下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敷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2 地面下0.3m至地面上1.7m段引下线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 引下线固定件间距应均匀。扁形导体及绞线水平段固定间距应为0.5m,地面至20m高度的垂直段固定间距应为1m,20m以上高度的垂直段固定间距应为0.5m;单根圆形导体固定间距为1m。
9.7.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设置测试点。
2 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
4 钢制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扁钢与扁钢连接的搭接长度不应少于扁钢宽度的2倍,且不应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及圆钢与扁钢连接的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3/4钢管表面,或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
5 铜材与铜材或铜材与钢材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放热焊接,熔接接头应将被连接的导体完全包裹,连接部位的金属应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6 接地装置连接(焊接)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9.7.4 进出建(构)筑物的金属管线应在入户处做等电位连接,各电气箱体、灯具、工艺设备等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螺栓连接。
2 金属管线、电缆桥架全长不应少于两处与接地母线连接。
3 非镀锌金属电缆桥架间两端的连接板应设铜芯跨接地线,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镀锌电缆桥架间两端的连接板,有不少于两个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固定螺栓时,可不设跨接地线。
4 爆炸危险区内电气设备与接地线宜采用多股软铜绞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5 接地母线采用扁钢时,其厚度不应小于4mm,截面不应小于100mm2;采用导线时,截面不应小于16mm2。
6 控制线路备用及空闲线芯宜接地。
条文说明
9.7.2 地面下0.3m至地面上1.7m段引下线一般可采用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镀锌角钢等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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