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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电气路线
9.3.1 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电线绝缘层颜色选用应为:保护地线(PE线)一黄绿相间色,零线一淡蓝色,A相线一黄色,B相线一一绿色,C相线一红色。
9.3.2 穿越仓顶(壁)的电气管线洞孔及管孔应使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9.3.3 线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线管内壁应光滑,管口无毛刺及尖锐棱角,不应有穿孔、裂缝、凹陷。
9.3.4 钢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应单独穿于钢管内。
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导线不应穿于同一线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线管内,管内导线不应有接头。
3 线管与电气设备、线管与附件、线管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粉尘爆炸危险区,螺纹旋合不应少于5扣。
4 线管螺纹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并涂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酯,不应缠麻、绝缘胶带或涂漆。线管连接处可不设金属跨接线。
5 线管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管外径的6倍,且不应小于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
6 线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或明显凹陷,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线管外径的10%。
7 明敷线管应顺直、排列整齐,其水平或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5/1000,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线管内径的1/2,拐角处用90°电气管接头连接。
8 明敷线管终端、弯头或至连接的设备边缘150mm~500mm内应设固定点。直线段固定点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9.3.4的规定。
表9.3.4 明敷线管固定点最大间距
9 线管接入盒、箱、桥架内露出长度不应大于5mm。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口,管口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扣~4扣。
10 线管穿线前,应清除管内杂物、积水。
9.3.5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钢管配线时,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1 电机的进线口处;
2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3 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9.3.6 桥架布线时应采用有盖桥架,应避开预留洞孔、工艺设备及管道,且不应影响人行通道及设备搬运安装。
9.3.7 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及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伸缩节;
2 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 水平桥架的安装支架间距为1.5m~3m,垂直桥架的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2m;
4 桥架支架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桥架与支架间螺栓、桥架连接板螺栓应紧固无遗漏,螺母宜设于桥架外侧;
5 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连接固定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6 电缆桥架敷设与一般工艺管道平行净距不宜小于0.4m,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3m;
7 穿越不同区域间墙或楼板的桥架洞孔应采用非燃性材料堵塞。
9.3.8 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 倾斜大于45°的电缆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m,垂直敷设的电缆固定点间距为1m~1.5m。
3 水平敷设电缆的首尾端、转弯处设固定点。排列间距有要求的电缆,每隔5m~10m设固定点。
4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管口等处,应做密封处理。
5 强、弱电回路不宜共用桥架敷设。若共用桥架敷设时,中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6 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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