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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机架安装
4.3.1 机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机架设备的平面位置、机面朝向、机架相互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
2 机架及架内设备安装应端正牢固。
3 列主走道侧应对齐成直线,误差不得大于5mm。整列机架正面应在同一平面上,无凹凸现象。
4 用吊垂测量,机架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机架高度的千分之一。
5 除有特定的绝缘隔离、散热、电磁干扰等要求外,机架应紧密相互靠拢。
6 机架上各种螺丝应齐全并全部拧紧到位,不得扭伤螺纹和螺帽,每个固定螺钉均使用平垫、弹垫,其顺序不得垫反,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7 机架上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架内连接电缆不得碰伤、碰断,各种标志牌应正确、清晰、齐全。
8 所有喷漆零件的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不应有划痕和破损,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
9 机架应配有防静电腕带。
10 前后门、装饰框、机架侧门、机架保护地线、其他配件等机架附件应安装正确,无损伤、不变形,活动部分开、关顺畅,位置准确。
11 在预防意外撞击部位、可接触至布线的部位和危险电压的部位,均应提供覆盖,对危险部位应设有警示标志。
12 机架内配电模块的熔丝(空开)的型号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熔丝(空开)应安装牢固。
13 依据机架冷却气流组织方式设计,机架的通风孔率、机架内通风孔的大小设置、架内风机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机架内外应整洁卫生,无明显的灰尘、污迹;机架内外不得有工程废料或杂物,前后门、侧板等应干净,不得有污损。
4.3.2 配线架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线架接线板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标志应完整齐全。
2 线缆在配线架内应绑扎,裁减整齐,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光纤配线架的光纤连接器的插入损耗和回波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光纤配线架上光纤连接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方向一致,盘纤区固定光纤的零件应安装齐备。
4.3.3 机架标签、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架应安装有标签,标签应注明机架在IDC内可唯一识别的标识符。
2 机架标签应同时在正面和背面安装标签,安装位置应统一,内容应正确、清晰、完整。
3 高压警示标识、危险警示标识、防静电标识等相关标识应规范、正确、美观、牢固。
4 机架内配电模块的熔丝(空开)等应有明确的标签。
4.3.4 机架及架内设备、配线架应按设计所要求的抗震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的有关规定。
4.3.5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得超过50mm。
2 主走线架(槽道)宜与列走线架(槽道)立体交叉,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平走线架和槽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偏差每米不得超过2mm;垂直走线架和槽道应与地板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mm。
4 走线架支撑、吊挂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左右偏差不得超过3mm;两列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得超过2mm。
6 槽道的盖板应方便开合操作,侧面应便于引出线缆,出口宜采用喇叭状对接防止转弯处伤及线缆。
7 所有支撑或吊挂应与建筑物绝缘。
8 各类槽形钢所做的吊架和弯角连接件的上下衔接处应用螺丝做固定,所有的固定螺丝应拧紧。
9 走线架和槽道应表面光洁,无脱漆、无损伤,不变形,线槽内外不得有污迹、金属和其他杂物。
10 铁件的切割处应打磨,不得有毛刺。铁件的漆面应完整无损,当需补漆时,其颜色与原漆色应基本一致。
11 线梯端部突出的地方应安装保护端盖。
12 走线架与机架顶部的高度差大于0.8m时应安装下线梯下线。走线架的下线处应安装过线架下线,过线架的下线边缘应有塑料护线套做保护。
4.3.6 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线架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走线架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
4.3.7 电缆走线架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和盖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漆色宜与地板或墙壁的颜色一致;空隙应采用防火泥等材料进行填充及封堵。
4.3.8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2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电缆或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4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
4.3.9 走线架及槽道的安装应按设计所要求的抗震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的有关规定。
4.3.10 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直流宜分开接地。
2 机架应可靠引接保护地线,接地应良好,保护接地宜从接地汇集线上引入。
3 配线架应从接地汇集线引入保护接地。
4 走线架和槽道均应可靠引接保护地线。
5 机房内通信设备不得通过安装加固螺栓等与建筑钢筋相碰而形成电气连通。
6 接地螺栓均应使用平垫、弹垫,其顺序不得垫反,地线的压接部分应两点压接,并应用机械方法加以紧固,保证低电阻的连接。
4.3.11 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需要接地的机架、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的连线,其截面积应根据通过的最大负荷电流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裸导线布放。
2 每个接地点应只接一根馈线,不得两根或多根馈线同接在接地汇集排的同一点上。
3 接地线布放时宜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不得盘绕。
4 接地线两端的标签应齐全清晰。
4.3.3 本条要求的机架标签中机架标识符格式举例如下:nnXXYY。其中,nn=楼层号,XX=地板网格列号,YY=地板网格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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