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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ternet data center engineering
GB 51195-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8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9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4.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26日
本规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各种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状况,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设计,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施工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地方,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邮政编码: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崔海东 刘洪 邓重秋 姜俊海 雷鸣 彭广香 吴一波 郭英鹏 钟景华 张朵 刘龙 孟繁涛
主要审查人:周振勇 何宝宏 高剑波 张鹏飞 李宁 鲍宁远 冯璞 李志国 翁晓伟
制订说明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GB 51195-2016,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6日以第1289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了适应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本规范主要针对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提出技术要求。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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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设计
- 3.1 业务功能
- 3.2 系统组成
- 3.3 IDC分级
- 3.4 机房基础设施
- 3.5 网络系统
- 3.6 资源系统
- 3.7 业务系统
- 3.8 管理系统
- 3.9 安全
- 3.10 计费
- 3.11 码号与地址
- 3.12 网络服务质量
- 3.13 能耗
- 3.14 设备配置
- 3.15 环保
- 4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施工
- 4.1 施工组织
- 4.2 机架及IT设备系统的施工前准备
- 4.3 机架安装
- 4.4 IT设备安装
- 4.5 IT设备系统调测
- 4.6 竣工文件
- 5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验收
- 5.1 工程初验
- 5.2 工程试运行
- 5.3 工程终验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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