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电子档案利用
8.0.1 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检索系统,向利用者提供在线和离线等多种形式的电子档案利用和信息服务。
8.0.2 当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电子档案信息或在线利用电子档案时,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
8.0.3 在线利用系统应设置权限控制措施,实行审批和登记程序,建立可溯源的审计跟踪记录。电子档案不得超授权范围利用、复制或公布。
8.0.4 电子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电子档案利用数据库,与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分离。
8.0.5 脱机电子档案存储媒体和入库的电子档案存储媒体不得外借,当利用时应使用复制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修改、转送他人。
条文说明
8.0.2 在使用因特网发布信息和利用电子档案时,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外,还应按照《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8.0.3 在线利用系统应设置权限控制措施,实行审批和登记程序,建立可溯源的审计跟踪记录,其目的是确保电子档案不会超授权范围利用、复制或公布。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4 鉴定销毁
- 下一节:附录A 归档文件存储媒体标签式样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电子文件形成
- 4.1 创建与保存
- 4.2 文件分类
- 5 电文文件归档
- 5.1 归档范围
- 5.2 归档文件格式
- 5.3 捕获和固化
- 5.4 整理
- 5.5 归档要求
- 5.6 检测
- 6 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
- 6.1 移交
- 6.2 接收
- 7 电子档案保管
- 7.1 存储与备份
- 7.2 迁移
- 7.3 安全保护
- 7.4 鉴定销毁
- 8 电子档案利用
- 附录A 归档文件存储媒体标签式样
- 附录B 电子档案移交目录
- 附录C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证明书
- 附录D 电子档案转存记录
- 附录E 电子档案迁移记录
- 附录F 保管期满档案销毁清册
- 附录G 保管期满档案续存清册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