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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2.1 供暖方式应根据地域差异以及动物需求选择,常见动物笼舍室内温度设计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9.2.2 供暖系统地盘管宜按每个自然开间的供暖热负荷设置。
9.2.3 供暖系统散热量宜分室调节。
9.2.4 采用地暖保温的大型食草动物内舍,地热管线铺设应采取预防低温灼伤设计。
9.2.5 动物笼舍宜以自然通风为主,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相结合的通风方式。
9.2.6 空调冷源宜采用分散式,同时制冷、供热的动物活动场所,经技术经济合理性比较后可采用风冷热泵中央空调系统或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
9.2.7 空调末端宜加防护。
9.2.8 各运行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低噪声产品。
9.2.9 动物园应采取合理措施,控制污气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防止动物疾病发生和传播。
9.2.2 供暖系统地盘管宜按每个自然开间的供暖热负荷设置。
9.2.3 供暖系统散热量宜分室调节。
9.2.4 采用地暖保温的大型食草动物内舍,地热管线铺设应采取预防低温灼伤设计。
9.2.5 动物笼舍宜以自然通风为主,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相结合的通风方式。
9.2.6 空调冷源宜采用分散式,同时制冷、供热的动物活动场所,经技术经济合理性比较后可采用风冷热泵中央空调系统或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
9.2.7 空调末端宜加防护。
9.2.8 各运行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低噪声产品。
9.2.9 动物园应采取合理措施,控制污气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防止动物疾病发生和传播。
条文说明
9.2.5 动物笼舍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采用玻璃隔离展示动物的内舍、外舍,应进行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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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2 选 址
- 3.3 建设规模与用地比例
- 3.4 游人容量计算
- 3.5 常规设施
- 4 总体设计
- 4.1 功能分区
- 4.2 园路及铺装场地
- 4.3 地形水系
- 4.4 建(构)筑物
- 4.5 种 植
- 5 动物展区设计
- 5.1 设计原则
- 5.2 场地设计
- 5.3 种植设计
- 6 安全防护设计
- 7 导览、标识系统设计
- 8 建筑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动物笼舍
- 8.3 动物医院、医疗室
- 8.4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
- 8.5 动物隔离场
- 8.6 动物繁殖场
- 8.7 动物育幼室
- 9 设备
- 9.1 给水排水
- 9.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3 电 气
- 附录A 动物笼舍功能空间设计
- 附录B 常见动物笼舍室内温度
- 附录C 动物笼舍操作通道设计
- 附录D 动物笼舍设计技术参数
- 附录E 尸体处理区、标本制作区设计
- 附录F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设计
- 附录G 动物隔离场笼舍设计
- 附录H 变类繁殖笼舍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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