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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规划与生态


I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 学校选址应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不应建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陷、山体滑坡、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4.1.3 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城市垃圾堆场等建筑或设施,校园内部应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且与各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4.1.4 校园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校园建设的规定。
Ⅱ 评分项
4.1.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学校新区建设绿地率达到35%,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达到30%,得3分;
    2 学校场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按表4.1.5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3 学校公共绿地在放假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4.1.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表4.1.6的规则评分。

4.1.7 场地内制定综合安全规划,满足突发灾害时紧急疏散、应急保障救护等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规划布局对突发灾害的避难场所及紧急疏散系统,得3分;
    2 合理规划布局紧急疏散、避难引导标识系统,得3分;
    3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校园环境,得3分;
    4 校园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得2分。
4.1.8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保证室内良好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条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且学生宿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得8分。
4.1.9 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校园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低于5m/s,户外休息区、活动区风速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2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3分。
4.1.10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项目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8分。
4.1.11 校区内统筹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0%。评价总分值为11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雨水入渗措施应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和停车场,得1分;应用在机动车道及其他场所,得1分;
    2 雨水回用于绿化和其他,得2分;
    3 采取生物滞留措施和初期雨水净化措施,得2分;
    4 建有集中蓄洪调峰功能设施的,得2分;
    5 年雨水径流总量控制达到50%得1分、60%得2分、70%得3分。
4.1.12 校园选址和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学生及教职员工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且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城镇完全小学按以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城镇完全小学场地主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2) 城镇完全小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2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按以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实际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得4分。
     2)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10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4.1.13 根据校园空间的承载力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减少停车场地设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节约土地资源。设置停车场所,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 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4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
     1) 停车方式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停车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方式节约用地;
     2)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3)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4) 校园内地面停车比例不大于总停车量的40%;
     5) 学校周边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设置集中临时停车场地。
4.1.14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各项公用和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评价总分值为1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得3分。
    2 学校公用及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得4分。
    3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得4分。

条文说明

I 控制项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都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
    绿色校园建设首先要服从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从发展战略考虑,对于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的场地内现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在工程结束后,应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4.1.2 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指已知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雷暴、洪涝、冲塌、飓风、海啸等灾难的地段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错位的部位。我国幅员辽阔,近年来屡有人口稠密地区遭受多种地质自然灾害的事件发生,损失惨痛,作为学生学习的场所,应将学校的安全性放在首位。
    中小学校建设选址应做用地适宜性评价,即以建校立项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报告为依据。中小学校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地段的气候特征、空气洁净度、噪声级、地质条件、雷暴记录、电磁波辐射测定、土壤氢污染检验值等项。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种污染源的防护距离为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控制,因此,在绿色校园建设选址阶段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满足本条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地形图、场址检测报告,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并现场核实。
4.1.3 建设项目场地周围不应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包括油烟排放未达标的厨房、车库,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垃圾站、垃圾处理场及其他工业项目等,否则会污染场地范围内大气环境,影响学生与教职员工的学习与生活,与绿色校园建设理念相悖。在规划设计时,应主要根据项目性质合理布局或利用绿化进行隔离。
    绿色校园应保障师生安全及身心健康,注重学生的心理、生理健康发展,因此学校应远离殡仪馆、太平间、传染病医院。
    1 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是病源可能集中之处,长期为邻,会对师生健康造成威胁;
    2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场区的防护距离随危险品的类别及储放规模而不同,需区别处理。
    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与各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设计图纸,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并现场核实。
4.1.4 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判断学校建设土地利用率时,应将用地分作随学生人数成正比例增减的用地及与学生人数无比例关系的用地两部分进行比较。
    随学生人数成正比例增减的用地包括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及部分体育用地,如篮球、排球、体操、体育游戏等场地等。不成比例增减的用地包括环形跑道等。学校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于学校建筑的规定。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的“学校可比总用地”定义,定位为学校总用地减除环行跑道的占地。为科学地判断学校设计对土地利用的水平。
    学校可比容积率=学校地上建筑面积总和/学校可比总用地。
    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对于节约土地利用方面,对于容积率不可能高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精心的场地设计,在创造更高的绿地率以及提供更多的开敞空间或公共空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
Ⅱ 评分项
4.1.5 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描述的是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学校用地的比例(%)。绿地率所指的“学校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宿舍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包括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绿地率是衡量校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的规定,并参考相关国家及地方文件中针对中小学校绿地率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学校项目规划实践中的经验,当绿地率达35%时可有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本条鼓励校园项目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多的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出更加宜人的校园绿化景观空间,鼓励校园绿地用地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考虑到安全等多方因素,由当地教育系统规定学校的公众开放时间。
    其中学校建筑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创造舒适的环境。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1 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
    2 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应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
    3 各种绿地内的步行甬路应计人绿化用地。
    4 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
    5 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屋顶绿化可计入绿化用地。
    6 墙面垂直绿化按照当地植树绿化要求面积换算要求计入绿化用地。
    7 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
    8 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布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4.1.6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学校建设中应该提高土地利用率,因此地下空间值得大力开发。但地下空间的利用有其明显的困难,如:缺少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需要防水或防潮,防火要求高,结构受地上建筑结构的限制,建安成本较高等。地下建筑建安成本虽高一些,但与节约的土地价值相比还是值得的,中小学学校设计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学合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4.1.7 中小学校学生的行动经常是群体行动,道路有台阶易发生踩踏事故。在人流集中的道路上设置台阶可能成为紧急疏散时的隐患,宜采用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场地内的人行通道及场地内外联系的无障碍设计是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类人群方便、安全出行的基本设施。
    注重场地设计中安全规划、对策及措施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绿色校园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道路系统主要承担疏散学生、运送救援物资的作用,校园的灾害应急道路系统需连接城市主要人口聚集区、避难场所和主要交通枢纽。
    学校对本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制订预案,并且有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消防演习等现场演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查阅档案,访谈责任人,并现场核实。
4.1.8 该条文应依据各省市的对于教学类建筑的日照规范,日照是学生健康发育的基本条件,日照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国卫生部的专题科研成果指出,人体只能通过每天一定时间的日照才能合成维生素D,日照对抑制癌细胞的侵袭和体格的生长能发挥重要作用。直射阳光能够抑制部分校内易发传染病的病菌。
    直射阳光对保护学生健康有重要作用,本标准规定绿色校园建设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学生宿舍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在执行本条时应准确理解以下要求:
    1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规划有关中小学学校日照标准的要求。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2 学校宿舍楼建筑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关于日照标准要求内容。
    3 学校宿舍建筑系指专为学生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学生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等。由于学生的生理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因此为学生所设的宿舍建筑应具有有利于学生视线发育等相关健康要求。
    4 在城市旧城区进行中小学学校新建的项目中,学校公共建筑与学生宿舍建筑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系指在旧区改建时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能这样做。为保障学生与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的教学公共建筑与宿舍日照标准均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2h的标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4.1.9 近年来,再生风和二次风环境问题逐渐凸现。由于建筑单体设计和群体布局不当而导致行人遭到强风卷刮物体撞碎玻璃等的事例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1.5m高处风速v<5m/s是不影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此外,通风不畅会严重地阻碍空气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这对于室外散热和中小学污染物消散是非常不利的,应尽量避免。以冬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是由于对多数城市而言,冬季风速约为5m/s的情况较多。
    夏季、过渡季通风不畅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将影响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夏季大型室外场所恶劣的热环境,会影响人的舒适感,当超过极限值时,长时间停留还会引发高比例人群的生理不适甚至中暑。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达到0.5Pa时有利于建筑的自然通风。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风环境模拟计算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测试。
4.1.10 绿色校园应完善总平面设计工作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国策,应遵照绿色设计的原则,充分而且合理地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不宜将学校用地全部推平后再建。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油水体和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明确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用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在总平面设计阶段结合发展需要进行管网综合设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工作内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相关竣工图、生态保护和补偿,并现场核实。
4.1.11 校园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包含: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节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染、保持水环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询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方案及规划设计文件、校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或证明文件、设计文件和绿色生态校区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和竣工图,并现场核查。
4.1.12 本条规定强调学校布点要均匀,做到小学生上学时间控制在步行10min左右,中学生上学控制在步行15min~20min左右。机动车,特别是小汽车的迅速增长,给城市带来行车拥堵、停车难的问题。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同时,倡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学校的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接近公交站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
4.1.13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校门宜向校内退让,构成校门前的小广场,起缓冲作用同时解决家长的临时停车问题,若由学校建停车场则利用率过低,需由社区或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周边的停车需要统一规划建设。
    校园建设应提高土地利用率进行地下空间停车场地规划。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记录,并现场核实。
4.1.14 中小学学校规划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例如应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建筑。
“尚可使用的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建筑但并非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校园古建筑。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用房的利用率,对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同时,中小学学校应尽量向社会提供体育馆、图书馆等各项公共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体现绿色校园的可持续发展精神。
    兼容两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主要服务功能在建筑内部混合布局,部分空间共享使用,体育专用设施可定时向社会开放等,可提高各类设施和场地的使用频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文件、相关竣工图、有关证明文件,并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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