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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建(构)筑物
4.4.1 建(构)筑物布局设计应按动物园功能和景观要求,确定建(构)筑物的位置、朝向、出入口和空间关系,并应满足动物福利、采光、通风、防火、安全、防噪、防污染等要求。
4.4.2 动物展区的笼舍、展厅等建(构)筑物布局应符合游人参观流线的组织要求。
4.4.3 动物展区的建(构)筑物风格、体量、位置应与相应动物展示的环境相协调。
4.4.2 动物展区的笼舍、展厅等建(构)筑物布局应符合游人参观流线的组织要求。
4.4.3 动物展区的建(构)筑物风格、体量、位置应与相应动物展示的环境相协调。
条文说明
4.4.1、4.4.2 动物园建(构)筑物的使用对象包括动物、饲养员、游人,应根据不同功能分区的需要相应布置,并满足展示动物的习性、游人参观、饲养员操作的多方要求。
4.4.3 动物展区的建(构)筑物应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可采取不同手段弱化人工建筑痕迹,也可根据展示主题设计与之呼应的建(构)筑物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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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2 选 址
- 3.3 建设规模与用地比例
- 3.4 游人容量计算
- 3.5 常规设施
- 4 总体设计
- 4.1 功能分区
- 4.2 园路及铺装场地
- 4.3 地形水系
- 4.4 建(构)筑物
- 4.5 种 植
- 5 动物展区设计
- 5.1 设计原则
- 5.2 场地设计
- 5.3 种植设计
- 6 安全防护设计
- 7 导览、标识系统设计
- 8 建筑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动物笼舍
- 8.3 动物医院、医疗室
- 8.4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
- 8.5 动物隔离场
- 8.6 动物繁殖场
- 8.7 动物育幼室
- 9 设备
- 9.1 给水排水
- 9.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3 电 气
- 附录A 动物笼舍功能空间设计
- 附录B 常见动物笼舍室内温度
- 附录C 动物笼舍操作通道设计
- 附录D 动物笼舍设计技术参数
- 附录E 尸体处理区、标本制作区设计
- 附录F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设计
- 附录G 动物隔离场笼舍设计
- 附录H 变类繁殖笼舍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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