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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园路及铺装场地
4.2.1 园路设计应满足动物园规模、功能分区、游人容量、园区管理、游览观赏和交通运输、卫生隔离的需要,并应确定道路技术标准和园桥、铺装场地、观光车路线等的特殊要求。
4.2.2 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出入口、次出入口和专用出入口位置应根据城市道路和园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并应分散布置于园区不同方位连接城市道路;
2 主出入口应设置游人内、外集散广场,并应按动物园建设规模、区位条件、交通条件、游人容量合理确定广场规模;
3 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并应与城市道路连接方便顺畅。
4.2.3 园路按使用功能宜分为游览园路、管理专用园路两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游览园路宜分三级设置,其中一级园路应满足园务车、观光电瓶车行驶要求;
2 管理专用园路宜连接专用出入口与园务管理区、动物保障设施区,具备大型动物或饲料运输、消防车通行能力。
4.2.4 园路宽度宜符合表4.2.4的规定。
1 一级园路及管理专用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0.0%,坡长不应大于200m;严寒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坡长不应大于150m。
2 二级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4.0%,坡长不应大于150m;严寒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2%,坡长不应大于100m。
3 三级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8.0%,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0%;纵坡超过15%的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的路段,应按梯道设计。
4.2.6 园路横坡宜为1.0%~2.0%;降雨量大的地区宜为1.5%~2.0%;严寒地区宜为1.0%~1.5%;透水路面宜为1.0%~1.5%。
4.2.7 一级园路和管理专用园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0m。
4.2.8 一级园路宜设计为环回路,不宜与管理专用园路交叉或重叠。
4.2.9 管理专用园路宜沿动物园围墙建设形成环回路。
4.2.10 园路与管理专用园路之间应有连接路相通。
4.2.11 门区、动物展区等游人大量集中的铺装场地应与一级园路顺畅连接,便于人流集散。
4.2.12 铺装场地的分布与面积应根据动物展示和交通组织需求合理设置,采用透水铺装原地消纳雨水流量,并控制雨水面源污染。
4.2.13 沿主要游览线路宜结合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科普教育区设置开敞休闲活动场地。
4.2.2 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出入口、次出入口和专用出入口位置应根据城市道路和园区规模与布局确定,并应分散布置于园区不同方位连接城市道路;
2 主出入口应设置游人内、外集散广场,并应按动物园建设规模、区位条件、交通条件、游人容量合理确定广场规模;
3 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并应与城市道路连接方便顺畅。
4.2.3 园路按使用功能宜分为游览园路、管理专用园路两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游览园路宜分三级设置,其中一级园路应满足园务车、观光电瓶车行驶要求;
2 管理专用园路宜连接专用出入口与园务管理区、动物保障设施区,具备大型动物或饲料运输、消防车通行能力。
4.2.4 园路宽度宜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园路宽度(m)
4.2.5 园路纵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园路及管理专用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0.0%,坡长不应大于200m;严寒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坡长不应大于150m。
2 二级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4.0%,坡长不应大于150m;严寒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2%,坡长不应大于100m。
3 三级园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2%,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8.0%,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0%;纵坡超过15%的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的路段,应按梯道设计。
4.2.6 园路横坡宜为1.0%~2.0%;降雨量大的地区宜为1.5%~2.0%;严寒地区宜为1.0%~1.5%;透水路面宜为1.0%~1.5%。
4.2.7 一级园路和管理专用园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0m。
4.2.8 一级园路宜设计为环回路,不宜与管理专用园路交叉或重叠。
4.2.9 管理专用园路宜沿动物园围墙建设形成环回路。
4.2.10 园路与管理专用园路之间应有连接路相通。
4.2.11 门区、动物展区等游人大量集中的铺装场地应与一级园路顺畅连接,便于人流集散。
4.2.12 铺装场地的分布与面积应根据动物展示和交通组织需求合理设置,采用透水铺装原地消纳雨水流量,并控制雨水面源污染。
4.2.13 沿主要游览线路宜结合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科普教育区设置开敞休闲活动场地。
条文说明
4.2.1 园路与铺装场地主要是供游人观赏、娱乐、休憩等活动的场所,设计应使功能性、艺术性和生态化、人性化兼顾融合,展现空间,组织路线,引导游览,为游人提供良好的游览、休憩活动环境和增强园林艺术效果;并应根据动物园规模和服务对象不同需求,选用相应的面层材料,并宜采用透水环保型铺装材料,以减少地面热辐射,增加生态效益。
4.2.2 动物园出入口位置应根据周边市政交通条件与主要游人抵达方位确定。专用出入口作用在于员工出入和物资运输,宜临近管理办公区、后勤保障区设置。
4.2.3 本条是阐述动物园园路根据功能分为游览园路、管理专用园路两类,根据对动物园的道路实况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了游览园路按使用功能要求分为三级。一级园路是连接门区、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等主要功能区,引导游人参观并可行驶观光车的主游览道;二级园路是连接动物展区内各展示单元的次级游览道;三级园路是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内部小游览道。
管理专用园路是保障动物园安全、高效运行的通道,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分为管理主干道和围墙内作业通道,有时二者也可合并。为了尽量不与游览区域交叉,管理专用园路宜布置在动物展区和综合休闲区的外围,是动物展示的后台运行空间。
4.2.4 本条根据动物园的规模和园路的类型、等级情况,对园路的宽度设定了区间值,具体设计时可以根据实际的人流量取上下限值。游览园路最小宽度为0.9m,可供两人相遇时一人侧身通过,2.0m宽度供两人通行,2.0m~3.5m宽度可供多股人流和小型车辆通行,3.5m以上宽度,供多股人流和大型车辆通行;管理专用园路最小宽度为3.5m。
4.2.5、4.2.7 明确规定了动物园园路的道路纵坡、横坡和转弯半径等主要技术标准。相比市政道路而言,园路主要功能为满足观光游览需求,对机动车的行车速度和交通功能要求有所降低。因此,园路纵坡和转弯半径等参数要求均有所放宽,同时考虑到北方严寒地区,对道路的纵坡和横坡等参数作了适当调整。一级园路和管理专用园路有观光电瓶车和机动车辆通行要求,对其道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作了规定。
4.2.8 一级游览园路设计为环回路便于动物展区的组织布局,有效引导游人单向行进按展示组织序列参观,保证了参观的效率和疏散安全。
4.2.9 环围墙建设管理专用园路能将动物园各功能分区连接起来,并实现园务管理与游览线路的有效分离,减少工作车辆与游人之间的相互干扰;同时也起到动物园安保巡查、内外防疫隔离屏障的作用。
4.2.2 动物园出入口位置应根据周边市政交通条件与主要游人抵达方位确定。专用出入口作用在于员工出入和物资运输,宜临近管理办公区、后勤保障区设置。
4.2.3 本条是阐述动物园园路根据功能分为游览园路、管理专用园路两类,根据对动物园的道路实况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了游览园路按使用功能要求分为三级。一级园路是连接门区、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等主要功能区,引导游人参观并可行驶观光车的主游览道;二级园路是连接动物展区内各展示单元的次级游览道;三级园路是动物展区、综合休闲区内部小游览道。
管理专用园路是保障动物园安全、高效运行的通道,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分为管理主干道和围墙内作业通道,有时二者也可合并。为了尽量不与游览区域交叉,管理专用园路宜布置在动物展区和综合休闲区的外围,是动物展示的后台运行空间。
4.2.4 本条根据动物园的规模和园路的类型、等级情况,对园路的宽度设定了区间值,具体设计时可以根据实际的人流量取上下限值。游览园路最小宽度为0.9m,可供两人相遇时一人侧身通过,2.0m宽度供两人通行,2.0m~3.5m宽度可供多股人流和小型车辆通行,3.5m以上宽度,供多股人流和大型车辆通行;管理专用园路最小宽度为3.5m。
4.2.5、4.2.7 明确规定了动物园园路的道路纵坡、横坡和转弯半径等主要技术标准。相比市政道路而言,园路主要功能为满足观光游览需求,对机动车的行车速度和交通功能要求有所降低。因此,园路纵坡和转弯半径等参数要求均有所放宽,同时考虑到北方严寒地区,对道路的纵坡和横坡等参数作了适当调整。一级园路和管理专用园路有观光电瓶车和机动车辆通行要求,对其道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作了规定。
4.2.8 一级游览园路设计为环回路便于动物展区的组织布局,有效引导游人单向行进按展示组织序列参观,保证了参观的效率和疏散安全。
4.2.9 环围墙建设管理专用园路能将动物园各功能分区连接起来,并实现园务管理与游览线路的有效分离,减少工作车辆与游人之间的相互干扰;同时也起到动物园安保巡查、内外防疫隔离屏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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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2 选 址
- 3.3 建设规模与用地比例
- 3.4 游人容量计算
- 3.5 常规设施
- 4 总体设计
- 4.1 功能分区
- 4.2 园路及铺装场地
- 4.3 地形水系
- 4.4 建(构)筑物
- 4.5 种 植
- 5 动物展区设计
- 5.1 设计原则
- 5.2 场地设计
- 5.3 种植设计
- 6 安全防护设计
- 7 导览、标识系统设计
- 8 建筑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动物笼舍
- 8.3 动物医院、医疗室
- 8.4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
- 8.5 动物隔离场
- 8.6 动物繁殖场
- 8.7 动物育幼室
- 9 设备
- 9.1 给水排水
- 9.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3 电 气
- 附录A 动物笼舍功能空间设计
- 附录B 常见动物笼舍室内温度
- 附录C 动物笼舍操作通道设计
- 附录D 动物笼舍设计技术参数
- 附录E 尸体处理区、标本制作区设计
- 附录F 饲料加工、贮存场和草库设计
- 附录G 动物隔离场笼舍设计
- 附录H 变类繁殖笼舍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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