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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碰撞试验


5.20.1 目的
    检验报警器承受机械碰撞的适应性。
5.20.2 方法
    将报警器和底座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的刚性水平安装板上,并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报警器在试验前应至少通电15min。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报警器,并对准使报警器最易遭受破坏的部位。然后,以1.5m/s±0.125m/s的锤头速度1.9J±0.1J的碰撞动能碰撞报警器。碰撞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报警器的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20.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报警器与底座之间、底座与安装板之间不应松动或产生位移;
    c)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第4.14.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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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5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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