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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系统运行


5.2.1 应监控子系统运行状态。
5.2.2 联动控制命令发出后,应通过系统反馈或其他手段确认相关设备联动执行情况。可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添加联动策略。
5.2.3 应统计分析水、电、气、冷热源的使用数据。
5.2.4 应分析出入口控制、视频安防监控信息。
5.2.5 应核查报警事件,分析报警原因,确保被集成子系统对报警事件正确处理,并记录报警处理过程。
5.2.6 应统计或报表输出被集成子系统的报警事件。
5.2.7 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入维修排故流程。
5.2.8 应检查数据记录的准确性和存储状况。
条文说明
5.2.1 智能化集成系统需随时了解被集成子系统状态,监视子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5.2.3 集成平台提供各分项数据的分类统计功能,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分项的对比分析,查找数据异常的原因,并通过控制或策略调整实现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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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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