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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大宗气体


8.2.1 大宗气体供应系统宜在厂区内或厂外邻近处设置。
8.2.2 气体纯化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体纯化装置应根据气源和生产工艺对气体纯度、允许杂质含量的要求设置;
    2 氢气纯化器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
8.2.3 氢气、氧气管道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
    2 当必须穿过不使用此类气体的其他房间时,应设套管或使用双层管;
    3 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4 引入管道上应设置自动切断阀。
8.2.4 氢气管道的干管终端或最高点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应引至室外,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本建筑屋脊1.00m,并应设置阻火器以及防雨雪、防杂物侵入的装置。放散管应设防雷保护设施。
8.2.5 气体管道及阀门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对气体品质的要求选择,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
8.2.6 气体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锈钢管道焊接应采用氩弧焊,且宜采用自动氩弧焊或等离子熔融对接焊;
    2 管道与设备或阀门的连接,宜采用表面密封的接头或双卡套,接头或双卡套的密封材料宜采用金属垫或聚四氟乙烯垫。
条文说明
8.2.3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避免因易燃易爆氢气或助燃的氧气泄漏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本条对氢气和氧气管道需设置的安全措施做了规定。
    1 生活间、办公室属人员经常出人或固定工作的场所,氢气、氧气管道不准穿过生活间、办公室,是为了避免因意外泄漏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事故时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2 氢气和氧气管道穿过不使用这两种气体的其他房间时,采用设套管或使用双层管的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管道泄漏的风险,保障这些房间避免发生爆炸和火灾危险。
    3 对于输送爆炸和火灾危险物质的管道,均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及时消除管道内气流摩擦等因素产生的静电聚集。
    4 当生产厂房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火情或重大事故时,及时切断氢气、氧气供气气源,可以避免引发因氢气、氧气管道泄漏产生的次生灾害。
8.2.4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氢气系统要求在干管终端或最高点设置放散管,是为了保证在必要时将管道内的氢气吹扫置换干净,以保证后续操作的安全。
    氢气放散管口要求高出屋脊1.00m是为使氢气放空时,不会再次灌入室内。放散管设阻火器是为了在氢气放空时一旦雷击引起燃烧爆炸事故时起阻止事故蔓延作用。雨、雪和杂物易于造成放散管口的堵塞,因此应设置相应的防侵入装置,以保证其正常放空功能。放散管口突出屋面必须设置防雷设施以防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的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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