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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traffic facility
GB 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traffic facility
GB 50688-2011
(2019年版)
主编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 第22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2019年 第22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刊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0日
2019年8月20日
局部修订说明
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一2011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提高了城市道路防撞护栏防护等级;2.补充和完善了城市道路防撞护栏选用原则与设置条件;3.调整和补充了城市桥梁防撞护栏设置规定。
本次局部修订合计8条,分别为第7.2.1条、7.2.2条,7.2.3条、7.2.3A条、7.2.4条、7.2.7条、7.2.9条、7.5.2条。
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表示修改的内容: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表示修改的内容: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
本次局部修订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局部修订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科创交通安全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深圳海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智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马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佳冷冷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温学钧 郑晓光 倪 伟 袁胜强
郭忠印 徐 健 胡 程 刘 干
李 明 惠 斌 王倩倩 石红星
闫书明 刘 刚 黄宏江 陆继诚
陆惠丰 赵 慧 周德凯 何子豪
邓 宝 董月振 胡礼华 张 昱
陈亚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包琦玮 韩振勇 周荣贵 杨 宏
周小鹏 魏立新 李建民 刘 钊
李会驰
本次局部修订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科创交通安全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深圳海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智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马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佳冷冷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温学钧 郑晓光 倪 伟 袁胜强
郭忠印 徐 健 胡 程 刘 干
李 明 惠 斌 王倩倩 石红星
闫书明 刘 刚 黄宏江 陆继诚
陆惠丰 赵 慧 周德凯 何子豪
邓 宝 董月振 胡礼华 张 昱
陈亚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包琦玮 韩振勇 周荣贵 杨 宏
周小鹏 魏立新 李建民 刘 钊
李会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3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第103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88一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
7.1.2、7.1.3、8.2.8、10.3.2(3)、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交通调查、总体设计、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服务设施、道路照明及变配电、管理处所及设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中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中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同济大学
主要起草人:徐 健 温学钧 倪 伟 陈奇甦 陆继诚
陆惠丰 白书锋 段铁铮 戴孙放 袁 韬
崔新书 朱忠隆 惠 斌 赵 轩 杨旻皓
王 磊 保丽霞 李松令 马 亮 闫书明
梁亚宁 姚天宇 黄承明 郑晓光
主要审查人:崔健球 唐琤琤 汤文杰 裴玉龙 朱惠君
蒋善宝 袁文平 秦丽玉 魏立新 虞 鸿
陆惠丰 白书锋 段铁铮 戴孙放 袁 韬
崔新书 朱忠隆 惠 斌 赵 轩 杨旻皓
王 磊 保丽霞 李松令 马 亮 闫书明
梁亚宁 姚天宇 黄承明 郑晓光
主要审查人:崔健球 唐琤琤 汤文杰 裴玉龙 朱惠君
蒋善宝 袁文平 秦丽玉 魏立新 虞 鸿
条文说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并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12日以第1034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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