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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竖向设计
5.3.1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并应与厂外现有或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相协调。
5.3.2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设计应满足生产、运输要求;
2 竖向设计应有利于节约和集约用地;
3 竖向设计应避免厂区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
4 竖向设计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的工程量;
5 土(石)方工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并应保护山坡植被;
6 竖向设计应利用现有排水系统,改变现有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排水系统的水流顺畅;
7 工程分期建设时,场地标高、运输线路坡度、排水系统等建设内容,应使近期与远期工程相协调;
8 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设计相协调。
5.3.3 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地形和地质条件、厂区面积、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建(构)筑物形式和密度、管线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进行设计。
5.3.4 建(构)筑物的室内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标高0.15m以上。
5.3.5 场地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宜采用暗管(沟)方式排水;
2 厂内排水明沟宜做护面处理,并宜加盖板;
3 厂区雨水排水管、沟应与厂外排雨水系统相衔接。
条文说明
5.3.2 本条是竖向设计应达到的总体要求。
2 在地形复杂的场地建厂时,竖向设计中设置过缓的放坡或较多的台阶,都会增加通道的宽度,不利于节约用地;
3 沿江、河、湖、海建设的工厂,洪、潮、内涝水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4 竖向设计中的土(石)方、护坡、挡土墙等工程量,对建设投资和工期影响很大,故应在合理的前提下,确定基础工程的工程量;
5 山区建厂对土(石)方工程如处理不当,填土或挖土会破坏山坡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等问题;
6 天然排水系统的形成有其自然发展规律,如处理不当,会造成冲刷、淤塞、水流不畅等后果;
7 竖向设计要避免只管近期,不顾远期,从而给远期工程建设和经营带来困难。
5.3.3 在确定采用何种竖向设计形式之前,要对本条所列的各种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但有些地段,虽然强调了利用地形、节约了土(石)方工程量,却会增加厂区内台阶之间连接的坡道、挡墙费用,也会增加生产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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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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