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2 术语
2.0.1 岩棉 rock wool,stonewool
以天然岩石为主要原料经熔融后制成的具有一定长度范围的絮状纤维。
以天然岩石为主要原料经熔融后制成的具有一定长度范围的絮状纤维。
2.0.2 冲天炉 cupola
由加料装置、水冷炉体、鼓风装置、流料口、炉底门、放铁水装置等组成,用于熔制硅酸盐原料的岩棉生产专用装备。
由加料装置、水冷炉体、鼓风装置、流料口、炉底门、放铁水装置等组成,用于熔制硅酸盐原料的岩棉生产专用装备。
2.0.3 成纤 fiberizing
熔融的玻璃液在离心机辊轮高速旋转产生的离心力作用下,被甩制成具有一定长度的纤维,并在高速气流的作用下,纤维被进一步牵伸输送,并有效分离未纤维化的渣球,同时将粘结剂施加到纤维表面的工艺技术。
熔融的玻璃液在离心机辊轮高速旋转产生的离心力作用下,被甩制成具有一定长度的纤维,并在高速气流的作用下,纤维被进一步牵伸输送,并有效分离未纤维化的渣球,同时将粘结剂施加到纤维表面的工艺技术。
2.0.4 集棉 fiber collection
在多种气流的作用下,将纤维均匀地吸附在高速运行的集棉网带上,形成初始毡层的工艺技术。
在多种气流的作用下,将纤维均匀地吸附在高速运行的集棉网带上,形成初始毡层的工艺技术。
2.0.5 摆锤法 pendulum process
通过摆动带的往复运动,将初始毡层铺设在成型机上,并形成多层折叠毡的工艺技术。
通过摆动带的往复运动,将初始毡层铺设在成型机上,并形成多层折叠毡的工艺技术。
2.0.6 打褶 crimping
通过多段速组合,对多层折叠的毡层进行纵向压缩,形成具有三维化结构纤维制品的工艺技术。
通过多段速组合,对多层折叠的毡层进行纵向压缩,形成具有三维化结构纤维制品的工艺技术。
2.0.7 固化 curing
将含有未固化粘结剂的毡层在固化炉内加压,并用热风烘干、聚合、定型的工艺技术。
将含有未固化粘结剂的毡层在固化炉内加压,并用热风烘干、聚合、定型的工艺技术。
2.0.8 飞锯 flying saw
用于制品横向切割的装置,由输送带、数控同步装置、横切装置、锯片等组成。
2.0.9 岩棉粘结剂 binder
由热固性酚醛树脂及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用于粘结和定型岩棉纤维的溶液,简称粘结剂。
由热固性酚醛树脂及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用于粘结和定型岩棉纤维的溶液,简称粘结剂。
条文说明
2.0.1 岩棉是采用冲天炉、电炉等熔制工艺,将玄武岩、辉绿岩或辉长岩等天然岩石,加热至熔融状态通过离心法把熔体甩制成具有一定长度范围的纤维或丝状材料,岩棉具有不燃、绝热、吸声隔音等优良性能,通过加工可以做成板、毡、管、带、条等制品。
2.0.2 生产时将块状原料及焦炭,按一定比例混合后由冲天炉顶部加料装置投入冲天炉内,焦炭在助燃风的作用下充分燃烧释放出热能,将原料熔制成适合成纤的玻璃液,从冲天炉下部流料口流出,经溜槽导入离心机成纤。
本标准中所述的冲天炉是岩棉行业的专用装备,不同于冶金行业用于金属冶炼的冲天炉。
2.0.5 摆锤法是一种新的岩棉毡成形工艺,包括集棉、摆动铺毡、毡成形的整套工艺技术。
2.0.8 飞锯按锯片切割方式可分为有尘飞锯与无尘飞锯;按锯片数量可分为单刀飞锯与双刀飞锯。
2.0.9 添加剂包括偶联剂、防尘油、憎水剂、亲水剂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厂区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 4.1 厂区总体规划
- 4.2 厂址选择
- 5 总图运输
- 5.1 总平面布置
- 5.2 厂区道路
- 5.3 竖向设计
- 5.4 管线综合布置
- 6 原料
- 6.1 原料的选择与质量要求
- 6.2 原料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
- 7 燃料
- 7.1 一般规定
- 7.2 焦炭
- 7.3 天然气
- 8 生产工艺
- 8.1 一般规定
- 8.2 熔制
- 8.3 成纤
- 8.4 粘结剂制备与输送
- 8.5 集棉、铺棉、成毡与打褶
- 8.6 固化、冷却
- 8.7 切割
- 8.8 制品加工
- 8.9 产品包装与存储
- 8.10 质量检测
- 9 自动控制
- 9.1 一般规定
- 9.2 配料系统自动控制
- 9.3 熔制过程自动控制
- 9.4 成形过程自动控制
- 9.5 公用站房自动控制
- 9.6 控制室
- 9.7 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
- 10 建筑与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联合厂房
- 10.3 构筑物
- 10.4 设计荷载
- 10.5 建筑防火
- 10.6 室内外装修
- 11 给水与排水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给水
- 11.3 排水
- 11.4 消防用水
- 12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 12.1 一般规定
- 12.2 供热
- 12.3 通风、排烟与空气调节
- 13 供气
- 13.1 氧气
- 13.2 压缩空气
- 14 电气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供配电系统
- 14.3 照明
- 14.4 防雷及接地
- 14.5 通信和火灾报警
- 15 节能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建筑节能
- 15.3 工艺装备节能
- 15.4 节水
- 15.5 节电
- 15.6 余热利用
- 16 环境保护
- 16.1 一般规定
- 16.2 废气污染防治
- 16.3 废水污染防治
- 16.4 噪声污染防治
- 16.5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16.6 环境监测
- 17 职业健康安全
- 17.1 一般规定
- 17.2 防火与防爆
- 17.3 防电气伤害
- 17.4 防机械伤害
- 17.5 防尘、防毒和其他伤害
- 17.6 防暑降温及采暖防寒
- 17.7 噪声控制
- 附录A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B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D 岩棉生产车间及存储库房火灾危险性分类
- 附录E 生产操作区空气中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