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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子分部和分项内容
8.1.1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作为分部系统,可划分为子分部系统和分项系统。子分部系统是构成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的若干个子系统;分项系统是子分部工程中,按照不同功能形成的二级系统。
8.1.2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的子分部和分项工程内容宜包含各分项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软件安装、接口及系统调试、试运行等。
8.1.3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宜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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