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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滑坡监测


10.9.1 滑坡监测的内容应根据滑坡危害程度或防治工程等级按表10.9.1选择。工程需要时,还应监测区域的降雨量和进行人工巡视。
表10.9.1 滑坡监测内容(mm)
表10.9.1 滑坡监测内容(mm)
10.9.2 滑坡监测的精度要求应符合表10.9.2的规定。
表10.9.2 滑坡监测的精度要求(mm)
表10.9.2 滑坡监测的精度要求(mm)
    注: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的监测中误差是相对于基准点或工作基点。
10.9.3 滑坡水平位移观测可采用交会法、极坐标法、卫星定位测量和多摄站摄影测量方法;深层位移观测可采用深部钻孔测斜方法。垂直位移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地表裂缝观测可采用精密测(量)距方法。
10.9.4 滑坡监测变形观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已明确主滑方向和滑动范围的滑坡,监测网可布设成十字形和方格形,纵向应沿主滑方向,横向应垂直于主滑方向;对主滑方向和滑动范围不明确的滑坡,监测网宜布设成放射形;
    2 点位应选在地质、地貌的特征点上;
    3 单个滑坡体的变形观测点不宜少于3个点;
    4 地表变形观测点宜采用有强制对中装置的墩标,难以设置墩标地段可设立固定照准标志。
10.9.5 滑坡监测周期,宜每月观测1次,并可根据旱、雨季或滑移速度的变化进行调整。邻近江河的滑坡体,还应监测水位变化。水位监测次数不应少于变形观测的次数。
10.9.6 滑坡整治后的监测期限,宜在单元滑坡内所有监测点3年内变化不显著并预计若干年内周边环境无重大变化时,可延长监测周期或结束阶段性监测。
10.9.7 工程边坡和高边坡监测的点位布设,可根据边坡的高度,按上中下成排布点。监测方法、监测精度和监测周期宜与滑坡监测的要求一致。

条文说明
10.9.1 滑坡是一种对工程安全有严重威胁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产生严重后果。本条按三个阶段(前期、整治期、整治后)分别给出了主要的监测内容。降雨和山洪是山体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因此,降雨期间,有必要密切关注滑坡的动向。
10.9.2 滑坡体按其性质分为岩质滑坡和土质滑坡两种,本条分别按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和地表裂缝给出了相应的监测精度指标。
10.9.3 本条给出了滑坡监测的常用方法。当滑坡体的滑移速度较快时,提倡采用其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方法。
10.9.4 对滑坡监测变形观测点的布设方法和点位提出要求,是为了准确掌握滑坡体的整体滑移情况,也是根据滑坡监测部门多年来的工程经验总结而成的。
10.9.5 由于旱季发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小、雨季则较大,因此,旱季允许减少观测次数,雨季则要求增加观测次数。江河水位变化会对邻近江河的滑坡体产生影响,因此,要求在滑坡监测时,要同时观测邻近的江河水位。
10.9.6 单元滑坡内所有监测点3年内变化不显著,则认为滑坡体已相对稳定。在周围环境无大变化时,允许减少监测次数或结束阶段性监测。
    变化不显著是指滑坡监测点的变化小于或等于监测中误差。
    环境无重大变化是指周围无改变自然环境的连片建设项目。
10.9.7 边坡稳定性监测能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运营提供重要保证,本标准将其纳入滑坡监测的范畴,与滑坡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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