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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驿站工程
10.4.1 新建建筑开挖前应复核土方开挖边线与原有建(构)筑物的距离。当距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调整,保障建(构)筑物安全。
10.4.2 新建及改扩建驿站建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当工程质量验收不满足要求时,不应投入使用。
10.4.3 标识牌的指示方向应准确无误,安装方法应按照产品说明或设计要求进行。
10.4.4 护栏高度、形式、色彩、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栏杆之间、栏杆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紧实牢固,栏杆空隙宜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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