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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安全警戒设施
4.13.1 安全警戒设施应包括围墙、岗楼、电网、照明、大门及值班室、大门武警哨位、隔离、防护设施以及通信、监控、门禁、报警、应急指挥等技术防范设施。
4.13.2 监狱围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度戒备监狱围墙应高出地面5.5m,墙体应达到490mm厚M5砂浆砌MU10实心砌体的强度等级;高度戒备监狱围墙应高出地面7.0m,墙体应达到3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 围墙地基必须坚固,围墙下部必须设挡板,且深度不应小于2.0m;挡板强度不应低于墙体强度。
3 围墙顶部应设置武装巡逻道,净宽不应小于1.2m,两侧应采用实心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2m。
4 墙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任何可攀登处。围墙转角应为折角或圆弧形,折角面宽度或圆弧弦长不应小于2.0m。
5 围墙上除监狱大门外,严禁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6 围墙上应安装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0m,并应配置防护罩。
7 围墙上部应设置电网,且距离地面高度应大于等于4.0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
GB 25287的有关规定。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高压电网网线距围墙顶巡逻道、岗楼、监狱大门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5m;距巡逻人员活动范围的距离不应小于2.2m。
8 当围墙基础埋深超过2.0m时,可用围墙基础代替挡板;当围墙基础下2.0m范围内为Ⅱ类及以上岩石时,可替代挡板;当遇软土等特殊地基时,围墙基础埋深应适当加深。
4.13.3 围墙内外隔离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度戒备监狱围墙内侧5.0m及外侧10.0m处应各设一道高度不低于4,0m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高度戒备监狱围墙内侧5.0m处及10.0m处、围墙外侧5.0m处及12.0m处均应设一道高度不低于4.0m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
2 防攀爬隔离网宜由金属网墙和蛇腹型刀刺网或其他防攀爬设施构成。网上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
3 高度戒备监狱围墙外侧的两道隔离网之间应设防撞桩或隔离壕沟等防冲撞设施。
4.13.4 当中度戒备监狱围墙顶部无法设置巡逻道或围墙外侧无法设置隔离网时,应在围墙顶端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
4.13.5 岗楼宜为封闭建筑物,四周应挑平台,平台应高出围墙1.5m以上,并应设1.2m高栏杆。岗楼一般应设于围墙转折点处,视界、射界良好,无观察死角,岗楼之间视界、射界应重叠,且岗楼间距不应大于150m。岗楼应设置金属防护门及通信报警装置等。
4.13.6 监狱大门应分设封闭的车辆通道、警察专用通道和家属会见专用通道,且应分设AB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行通道外侧应设A门、内侧设B门,不得同时开启。A、B门必须为不可通视的金属结构防护门。通道两端应分别设防冲撞装置,顶部和地面应设置监控、探测等安检装置。
2 警察专用通道和会见专用通道外侧应设A门、内侧应设B门,且应为金属防护门,不得同时开启。通道应设门禁、安检、监控设施。
4.13.7 监狱大门应设置警察值班室,值班室应设置检查验证窗口,室内应设置通信、监控、报警设施及控制大门开闭的装置,门窗应设置防护设施。监狱大门车辆通道宽宜为6.0m、高宜为5.0m、进深不宜小于15.0m。
4.13.8 监狱大门应设置武警哨位和应急备勤室,应设置在A门处,并应能够通视AB门之间整个通道。当不能通视时,应安装监控、通信设施。哨位应设置控制A门开闭的装置和检查验证窗口,哨位门窗应设置防护设施,对外的窗口应采用防暴玻璃。
4.13.9 监管区范围内宜设置防无人机电子干扰系统,高度戒备监区罪犯室外活动区域上空宜设置必要的防航空器劫持的设施。
4.13.10 监管区内,所有水、电、暖气等设备检查井盖应设防护装置。穿越监狱围墙的管道直径不应大于250mm。
4.13.11 监管区内建筑物外窗应设金属防护栅栏,内窗宜设置防护设施。罪犯使用楼梯的临空部位应用金属栅栏封闭,高度应至梯间屋顶。
4.13.12 监管区内的金属防护门、窗及栅栏应具备坚固、耐用、防腐蚀性能。
4.13.12 监管区内的金属防护门、窗及栅栏应具备坚固、耐用、防腐蚀性能。
4.13.13 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7.52mm。
条文说明
安全警戒设施是监狱监管的必要保证,本节除符合《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2010)的规定外,还整理了监狱管理调研的资料,并进行经验总结,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对警戒设施的强度、刚度、尺寸,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统一建设需求。
4.13.1 本条列出了监狱安全警戒设施应包含的主要部分,是监狱监管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安全警戒设施按所处位置可分为周界、大门、内部场地和建筑物内部四部分。周界和大门安全警戒设施主要保障防越狱、防劫狱,内部场地和建筑物内部安全警戒设施重点保障防暴狱、防非正常死亡、防袭警等。
4.13.2 围墙是监狱的重要警戒设施,是监狱的安全防线。地下应防止罪犯或外部人员挖地道越狱和劫狱;围墙除满足自身结构强度外,尚应具备一定的防车辆撞击、防打凿孔洞等性能;围墙顶部和墙面要防止攀爬翻越。
4.13.2 围墙是监狱的重要警戒设施,是监狱的安全防线。地下应防止罪犯或外部人员挖地道越狱和劫狱;围墙除满足自身结构强度外,尚应具备一定的防车辆撞击、防打凿孔洞等性能;围墙顶部和墙面要防止攀爬翻越。
为了延缓人员翻越围墙,并争取应急处置时间,在围墙内外侧设置防攀爬金属隔离网。在防攀爬隔离网上设置的监控报警设施,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警戒区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措施。
在实际工程中,围墙做到表面平整光滑的基础上,电气专业应注意照明配电箱、监控摄像机、防雷箱、电网控制箱、配电线槽桥架等敷设与安装的隐蔽性。应防止形成攀爬点,导致降低围墙有效高度,给监管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因此本条规定的围墙表面平整光滑,不只是自身平整光滑,还要求不能有其他的附属突出物。
据有关资料显示,为了防止人员翻越围墙,国外一些监狱将围墙顶部设为一个巨大的光滑的圆筒形,人员即使能爬上围墙,手臂也根本无法攀住,很值得借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规定的围墙高度不包括巡逻道护板高度。巡逻道宜向围墙外侧出挑,避免围墙内侧的视线死角。
4.13.3 根据《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2010)的规定,围墙内外均要设置防攀爬隔离网。根据监狱戒备程度的不同,对于间距和高度进行具体规定。
防攀爬隔离网,根据部分省在监狱建设方面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供各地监狱建设和设计参考:
1 金属网墙由网片、立柱、边框、连接件等构件组成:网片宜为钢丝焊接网或钢板网;
2 钢丝焊接网材质为CDW550级冷拔低碳钢丝,网孔间距横向不应大于100mm、竖向宜为12.5mm±1.0mm,钢丝直径不应小于4mm,网片焊点抗拉力不应小于2kN;
3 钢板网材质为Q235B钢板,网孔宜为60mm×24mm棱形孔,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mm;
4 立柱材质为Q235B冷弯型钢,间距不应大于2.50m,立柱壁厚不应小于3mm,立柱边长或直径不应小于80mm;
5 边框材质为Q235B冷弯方钢,边长不应小于40mm,壁厚不应小于2.0mm;
6 立柱、边框与网片宜采用抱箍、防拆卸螺栓、钢板压条等构件组装连接;
7 当安装地面为泥土时,网片宜埋入地下且深度不应小于100mm;当为混凝土或岩石时,网片与地面应用角码和膨胀螺栓固定,角码间距不应大于600mm;
8 金属网墙基础应根据地基情况设计,确保牢固;
9 立柱不应向主要防攀爬侧突出,如不可避免时应设防攀爬设施,立柱顶端应为尖形圆锥体;网墙与监狱围墙连接处应增设蛇腹型刀刺网等其他防攀爬设施;
10 金属网墙的顶部应设一道蛇腹型刀刺网,蛇腹型刀刺网材质宜为304不锈钢,圈径宜为600mm,每米长度不应少于7圈,圈距排列应均匀,刀片形式宜为BTO 22(芯线直径2.5mm±0.1mm,刀片厚0.5mm±0.05mm,刀片长22mm±1mm,刀片宽15mm±1mm,刀片间距36mm±1mm),用于支撑刀刺网的支架伸出刀刺网长度不应大于50mm;
11 隔离网宜采用“热镀锌+表面喷涂”双重防腐处理,设计耐腐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10 金属网墙的顶部应设一道蛇腹型刀刺网,蛇腹型刀刺网材质宜为304不锈钢,圈径宜为600mm,每米长度不应少于7圈,圈距排列应均匀,刀片形式宜为BTO 22(芯线直径2.5mm±0.1mm,刀片厚0.5mm±0.05mm,刀片长22mm±1mm,刀片宽15mm±1mm,刀片间距36mm±1mm),用于支撑刀刺网的支架伸出刀刺网长度不应大于50mm;
11 隔离网宜采用“热镀锌+表面喷涂”双重防腐处理,设计耐腐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12 防攀爬隔离网适用于监狱围墙周界及监管区内的区域隔离,金属防护网适用于封闭通道等需要隔离或防护的室内外其他部位。
理论计算和实践经验表明,隔离网竖向构件截面越大、间距越小,强度越好,但水平可视角度越小,对视线的遮挡越严重;水平构件截面越大、间距越大,防攀爬性能越弱。因此在保证网片强度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网孔和构件截面对充分发挥隔离网的作用至关重要。本条依据各地实践经验,从市场常见的几十种隔离网中选择了两种作为设计参考。钢丝焊接网的水平可视角度约为175°,人的手指无法伸入网孔;钢板网的水平可视角度约为171°,人的手指可以伸入网孔、脚趾较难伸入网孔。这两种网片强度比较高,具有较好的防攀爬性能。
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建设的隔离网总体不错,但在与围墙及地面等的交接处、网片与立柱连接方式等方面考虑不全面,容易形成攀爬脱逃点,影响隔离网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本条对这些部位的设计原则给予重点强调。
金属构件防腐处理技术是隔离网使用耐久性的重要保障,一些地方可能由于资金限制等因素,隔离网建起来刚两三年就锈迹斑斑,甚至穿孔断裂,不得不加固维修。因此本条对隔离网的防腐处理措施进行了必要的规定。
防撞桩宜为钢筋混凝土,伸出地面不低于0.50m,直径不宜小于0.30m,间距不宜大于1.50m。隔离壕沟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2.00m。
4.13.4 围墙上部设置武警巡逻道,在新建监狱时能够符合规范的规定,但是对于既有监狱建筑较有难度,所以本条规定了技术解决方案。
4.13.5 岗楼设计时,一定要注意岗楼的位置,应确保定点执勤人员所站位置能够尽量观察到围墙内外侧,不应有观察和射击死角。同时,岗楼的设置应与武警部队沟通协调。
4.13.5 岗楼设计时,一定要注意岗楼的位置,应确保定点执勤人员所站位置能够尽量观察到围墙内外侧,不应有观察和射击死角。同时,岗楼的设置应与武警部队沟通协调。
4.13.6~4.13.8 监狱大门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坚固安全,既要防止外来车辆人员冲击大门,也要防止藏匿、尾随、劫持或越狱;二是便于管理,大门是车辆、物资、罪犯、干警、罪犯家属、外来人员等进出监狱的部位,由干警值班、武警哨位根据其职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应急措施,作为进出监狱的唯一通道,应保障消防疏散和有利处置突发事件。根据现有监狱管理制度和各地实际情况对监狱大门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规定。建议门体厚度不应小于100mm,龙骨壁厚不应小于4mm,面层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mm。
4.13.9 虽然目前我国对空中管制非常严格,但随着形势的日趋复杂和严峻,为防止利用航空器进行劫狱,对关押高度危险性罪犯的场所进行必要的空中防护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无人机发展和民间使用比较快速,无人机趋于小型化,其功能也不断增加,为了防止无人机对监狱安全产生影响,采用相关技术加以防范是必要的。
4.13.10 罪犯很容易藏匿在水、电、暖气等设备检查井内,影响监管安全;同时井盖也容易被罪犯作为凶器和越狱工具使用。因此这些井盖必须牢固,不能轻易被搬动。
监狱内的排水(雨水、污水)量很大,需要较大的水管才能适时排出。以前采取的防护措施往往是设置钢筋栅栏,但时间久了容易腐蚀和被人为破坏导致越狱。因此本条规定单根管径不能超过人体可通过的尺度,当需要更大的截面时,应采用束管或分散设置,且不能削弱围墙防挖掘性能。
4.13.11、4.13.12 对不同场所、不同使用要求的监狱专用门防护窗和栅栏等进行了分类规定。重点考虑因素为:监管视线、牢固程度、防攀爬性能、消防疏散等。根据部分省在监狱建设方面的经验,给出监狱金属防护门窗规格及要求(表1、表2),供各地监狱建设和设计参考。
表2 监狱金属防护窗规格及要求
注:1 罪犯活动区域的防护窗与洞口的固定必须坚固,宜设置混凝土固定套。
2 所有金属构件宜采用热镀锌+表面喷涂双重防腐处理,内层为镀锌层厚度应≥100g/㎡,外层为聚酯等热固性粉未涂层厚度应≥0.08mm;设计耐腐蚀年限不应低于10年。
2 所有金属构件宜采用热镀锌+表面喷涂双重防腐处理,内层为镀锌层厚度应≥100g/㎡,外层为聚酯等热固性粉未涂层厚度应≥0.08mm;设计耐腐蚀年限不应低于10年。
4.13.13 家属会见室会见台上的玻璃隔断、高度戒备监区单人间的门窗玻璃应选用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小于17.52mm,即两层不小于8mm厚的钢化玻璃和一层不小于1.52mm厚的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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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物流安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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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其他附属用房
- 4.13 安全警戒设施
- 5 室内环境
- 5.1 自然通风和采光
- 5.2 隔声
- 5.3 建筑节能
- 6 建筑结构
- 7 建筑设备
- 7.1 给水排水
- 7.2 暖通空调
- 7.3 电气
- 8 建筑消防
- 附录A 罪犯厕所、盥洗室和淋浴间洁具数量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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