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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平面设计
5.2.1 绿道游径应衔接顺畅,净空应大于2.5m。
5.2.2 绿道游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道步行道宽度应大于2m,特殊区域不应小于1.5m;
2 绿道骑行道宽度应大于3m;
3 绿道综合道宽度应大于3m。
5.2.3 绿道骑行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0m;当绿道骑行道或绿道综合道转弯半径小于10m时,应在转弯道内侧增加1m宽场地。
5.2.4 绿道综合道应设置步行与骑行隔离标识,宜采用绿化带、相关设施、设置道路高差等物理隔离。
条文说明
5.2.1 游径净空高度要满足自行车骑行的高度要求。
5.2.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2012(2016年版)表
5.3.4 中规定各级道路人行道宽度最小值为2.0m,本条引用该最小宽度要求。
5.2.4 由于骑行和步行存在速度的差异,为保障安全,需要有区域划分,并通过标识予以指示,一定的物理隔离更有利于保障骑行和步行功能的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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