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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绿道工程建设,全面发挥绿道在休闲健身、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确保绿道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绿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1.0.3 城镇绿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为标准编制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21日发布的《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规定:绿道具有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五大功能。休闲健身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社会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旅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本标准通过规范绿道工程建设,确保绿道工程质量,实现绿道综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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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总体布局
- 4.1 一般规定
- 4.2 绿道选线
- 5 游径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平面设计
- 5.3 竖向设计
- 5.4 铺装与基础
- 5.5 绿道连接线
- 6 绿化与环境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植物选择与配置
- 7 驿站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驿站建筑
- 8 市政工程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给水设计
- 8.3 排水设计
- 8.4 电力设计
- 8.5 电信设计
- 9 标识设计
- 9.1 标识分类
- 9.2 标识牌布局
- 10 施工与维护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游径工程
- 10.3 绿化与环境工程
- 10.4 驿站工程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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