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2 基地


3.2.1 监狱建筑基地宜与城市道路或公路相毗邻,确有困难的应设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通,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
3.2.2 监狱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且人流、物流的出入口宜分别设置。
条文说明
3.2.1 由于监狱建筑每天都有较多的人流、物流交通,因此监狱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或公路相邻可提高交通效率,方便监狱正常管理及运作。当监狱选址确有困难,不能与城市道路或公路相接的,应设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通,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至少保证双车道通行。
3.2.2 由于监狱建筑一般规模较大,且分区明确,建设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便于交通组织、特殊情况疏散及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