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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铁路、公路测量
6.2.1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第3.3节的有关规定,导线总长不宜超过相应等级导线长度限值的2倍;高程控制应布设成附合路线,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中四等水准测量的有关规定。高速铁路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的有关规定。
6.2.2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检核;当不具备联测条件时,可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
2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3 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规定。
6.2.3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2 水准路线应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1次。
6.2.4 定测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收集初测导线或航测像控点的测量成果,并应对初测高程控制点逐一检测。高程较差的限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Δh——高差较差的限值(mm);
L——检查路线长度,单位为km。
2 放线测量应根据图纸上定线线位,采用RTK法、极坐标法、拨角法或支距法进行。
3 若需要测放线路交点时,应对交点的水平角进行观测,正交点应观测一测回,副交点应观测两测回。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值,应符合表6.2.4-1的规定。
6.2.5 定测中线桩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中线上应设立线路起终点桩、千米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桥梁或隧道轴线控制桩、转点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加桩。
2 线路中线桩的间距,直线部分不应大于50m,平曲线部分宜为20m。当铁路曲线半径大于800m且地势平坦时,中线桩间距可为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30m~60m或缓和曲线长度为30m~50m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公路曲线半径小于30m、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回头曲线段,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5m。
3 中线桩位测量误差,直线段不应超过表6.2.5-1的规定,曲线段不应超过表6.2.5-2的规定。
5 中线桩的高程测量宜布设成附合路线,附和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mm。附和路线长度L的单位应为km。
2 h为测点至线路中线桩的高差(m)。
6.2.7 施工前应复测中线桩,当中线桩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的限差符合表6.2.7的规定时,应采用原测成果。
6.2.2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检核;当不具备联测条件时,可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
2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铁路、二级及以下公路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n表中为测站数。3 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规定。
6.2.3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铁路、二级及以下公路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L为水准路线长度(km)。2 水准路线应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1次。
6.2.4 定测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收集初测导线或航测像控点的测量成果,并应对初测高程控制点逐一检测。高程较差的限值,应按下式计算:
L——检查路线长度,单位为km。
2 放线测量应根据图纸上定线线位,采用RTK法、极坐标法、拨角法或支距法进行。
3 若需要测放线路交点时,应对交点的水平角进行观测,正交点应观测一测回,副交点应观测两测回。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值,应符合表6.2.4-1的规定。
表6.2.4-1 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差(″)
4 线路中线测量应与初测导线、航测像控点或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联测。联测间隔宜为5km,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10km。中线联测闭合差的限差应符合表6.2.4-2的规定。
表6.2.4-2 中线联测闭合差的限差
注:n为测站数;计算相对闭合差时,长度应采用初、定测闭合环长度。6.2.5 定测中线桩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中线上应设立线路起终点桩、千米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桥梁或隧道轴线控制桩、转点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加桩。
2 线路中线桩的间距,直线部分不应大于50m,平曲线部分宜为20m。当铁路曲线半径大于800m且地势平坦时,中线桩间距可为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30m~60m或缓和曲线长度为30m~50m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公路曲线半径小于30m、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回头曲线段,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5m。
3 中线桩位测量误差,直线段不应超过表6.2.5-1的规定,曲线段不应超过表6.2.5-2的规定。
表6.2.5-1 直线段中线桩位测量限差(m)
注:S为转点桩至中线桩的距离(m)。
表6.2.5-2 曲线段中线桩位测量闭合差限差
4 断链桩应设立在线路的直线段,不得在桥梁、隧道、平曲线、公路立交或铁路车站范围内设立。5 中线桩的高程测量宜布设成附合路线,附和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mm。附和路线长度L的单位应为km。
6.2.6 横断面测量的误差不应超过表6.2.6的规定。
续表6.2.6
注:1 l为测点至线路中线桩的水平距离(m);续表6.2.6
2 h为测点至线路中线桩的高差(m)。
6.2.7 施工前应复测中线桩,当中线桩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的限差符合表6.2.7的规定时,应采用原测成果。
表6.2.7 中线桩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的限差
条文说明
6.2.1 考虑到所在的地区、线路位置要求同国家点附合有一定的困难,最弱点点位中误差按满足1/1000(或1/2000)比例尺测图的需要,将附合导线的长度在本标准第3.3节规定的基础上放宽1倍。
6.2.2 关于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
1 导线测量是铁路、公路线路测量的常用方法。为了使导线能得到可靠的检核和防止粗差,提出联测要求。当导线联测有困难时,要求预先用卫星定位测量方法进行控制点加密。
2 有关表6.2.2中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的相关指标说明。测角中误差采用三级导线和图根导线的指标值;为了减小导线的横向误差,尽量减少转折角的个数且把导线边放长,考虑到定线和地形测图的需要,导线平均边长限定在400m~600m较为适宜。
6.2.3 根据本标准表4.2.1中规定五等的每千米全中误差为15mm,而线路端点高程中误差要满足1/2000比例尺测图需要,取基本等高距的1/20,即mh=100mm。由中误差公式mh=MW计算可得L=44km。为了留有一定的储备精度,并与平面控制的联测距离相协调,规定水准路线要求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一次。
6.2.4 关于定测放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1 由于定测与初测阶段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定测时所收集的控制点成果需做相应的检测,确保定测、初测成果的一致性。检测的精度要求与初测一致,即要求采用五等水准的精度。
2 极坐标法和RTK法定线,是目前较常用的方法。
3 对于交点的水平角观测,根据铁道部门的实践经验,确定正交点点位,有时会遇到各种障碍,直接设置仪器会比较困难,通常采用副交点观测代替。为防止误差累积,规定副交点观测两测回。
4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测量限差相当于图根导线的指标,而二级及以下公路的限差比图根导线的指标低。特殊情况同本标准第5.3.57条。
6.2.5 关于定测中线桩位测量的技术要求。
6.2.2 关于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
1 导线测量是铁路、公路线路测量的常用方法。为了使导线能得到可靠的检核和防止粗差,提出联测要求。当导线联测有困难时,要求预先用卫星定位测量方法进行控制点加密。
2 有关表6.2.2中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的相关指标说明。测角中误差采用三级导线和图根导线的指标值;为了减小导线的横向误差,尽量减少转折角的个数且把导线边放长,考虑到定线和地形测图的需要,导线平均边长限定在400m~600m较为适宜。
6.2.3 根据本标准表4.2.1中规定五等的每千米全中误差为15mm,而线路端点高程中误差要满足1/2000比例尺测图需要,取基本等高距的1/20,即mh=100mm。由中误差公式mh=MW计算可得L=44km。为了留有一定的储备精度,并与平面控制的联测距离相协调,规定水准路线要求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一次。
6.2.4 关于定测放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1 由于定测与初测阶段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定测时所收集的控制点成果需做相应的检测,确保定测、初测成果的一致性。检测的精度要求与初测一致,即要求采用五等水准的精度。
2 极坐标法和RTK法定线,是目前较常用的方法。
3 对于交点的水平角观测,根据铁道部门的实践经验,确定正交点点位,有时会遇到各种障碍,直接设置仪器会比较困难,通常采用副交点观测代替。为防止误差累积,规定副交点观测两测回。
4 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测量限差相当于图根导线的指标,而二级及以下公路的限差比图根导线的指标低。特殊情况同本标准第5.3.57条。
6.2.5 关于定测中线桩位测量的技术要求。
1 相关的中线桩,都是线路中线控制的必要桩位。
2 本款综合了铁路、公路行业对线路中线桩的间距要求。
3 对中线桩位测量的直线和曲线部分的限差分别列表,其限差分为两档,即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列为一档,二级及以下公路列为另一档。
表6.2.5-1和表6.2.5-2中的相关精度指标,主要是基于传统的曲线测设方法制定的。本次修订依据公路设计与施工部门的经验,对部分指标做了适当的调整。
传统方法进行曲线测设的纵向闭合差,主要由总偏角的测角误差、切线和弦长的丈量误差所构成,通常,总偏角的测角中误差将使计算的各项曲线要素产生同向误差,这种误差在曲线测设中互相抵消,切线和弦长丈量时的系统误差在纵向闭合差中影响甚微,偶然误差是影响纵向闭合差的主要因素。
4 断链桩需设在线路的直线段的规定是出于作业方便的考虑。在直线段也允许设立在百米桩或20整倍数的桩上,本标准不做严格要求。
5 中线桩位高程测量的限差按下式计算:
当起算点中误差m起取用15mm(五等水准),测量中误差m测取用20mm(图根水准)时,即有50。
当起算点中误差m起取用15mm(五等水准),测量中误差m测取用20mm(图根水准)时,即有50。
6.2.6 横断面测量限差公式,是依据误差理论推算出的实用表达式。
6.2.7 为保证线路工程质量,要求在施工前进行中线桩复测,并将复测数据与原测成果进行比较,改正超限的桩位,确保所有施工中线桩位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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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 5.4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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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一般规定
- 8.2 场区控制测量
- 8.3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 8.4 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 8.5 桥梁施工测量
- 8.6 核电厂施工测量
- 8.7 隧道施工测量
- 8.8 综合管廊施工测量
- 9 竣工总图的编绘与实测
- 9.1 一般规定
- 9.2 竣工总图的编绘
- 9.3 竣工总图的实测
- 10 变形监测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
- 10.3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
- 10.4 基本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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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地下工程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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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滑坡监测
- 10.10 核电厂变形监测
- 10.11 数据处理与变形分析
- 10.12 变形监测信息系统
- 附录A 精度要求较高工程的中误差评定方法
- 附录B 平面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 B.1 平面控制点标志
- B.2 平面控制标石埋设
- B.3 变形监测观测墩结构图
- 附录C 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 C.1 高程控制点标志
- C.2 水准点标石埋设
- C.3 深埋水准点结构图
- 附录D 建筑方格网点标石规格及埋设
- 附录E 建(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
- 附录F 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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