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1 数字三维模型
5.11.1 数字三维模型(3D)的制作,宜以数字地形测量成果数据为基础,并应采用倾斜摄影测量、近景摄影测量、激光雷达扫描或实地测量等方式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建模。
5.11.2 数字三维模型制作采集的纹理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纹理数据应色调均匀、反差适中、自然美观,应真实反映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等;
2 视角或镜头畸变引起的纹理数据变形应进行调整;
3 纹理数据中含有的建模影像以外的其他影像应进行处理;
4 纹理数据的影像应进行比例变换,应使相同层次模型的纹理分辨率相近。
5.11.3 数字三维模型的纹理应与模型细节层次相匹配,尺寸规格应为2n,不宜超过2048×2048像素。
5.11.4 数字三维模型应包含描述模型类型、用途和特征的基本属性信息和各自的专题属性信息。
5.11.5 数字三维模型建模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模单元宜以稳定的自然地形地物为界,并应兼顾建筑、生态景观等要素的完整;
2 建模单元宜结合行政区划界线,应实现无缝衔接;
3 建模单元应完整覆盖建模区域。
5.11.6 数字三维模型的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外形结构应表达完整、准确,模型底部应与附着面保持一致;
2 按照测量数据进行模型制作,比例应准确;特殊模型及细节结构宜进行实地测量;
3 模型自身表现效果及视觉效果满足用户需要时,宜减少模型的几何面数;
4 模型的摆放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并应兼顾与周边模型的相对关系;
5 构建模型时,应将模型与对应的纹理数据进行有效融合。
5.11.7 数字三维模型及纹理的命名应唯一,宜使用字母、数字和下划线表示,命名应具有可扩充性。
5.11.8 数字三维模型数据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类型、不同比例尺模型数据的集成关系和拓扑关系应完整,不宜有冗余、遗漏;
2 模型数据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应以实际测量值为准,并应符合不同模型类别的技术要求;
3 模型数据的属性信息描述应真实,并应具有现势性。
5.11.9 数字三维模型应使用专业软件输出模型成果和数据成果等,且应采用通用格式。
5.11.2 数字三维模型制作采集的纹理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纹理数据应色调均匀、反差适中、自然美观,应真实反映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等;
2 视角或镜头畸变引起的纹理数据变形应进行调整;
3 纹理数据中含有的建模影像以外的其他影像应进行处理;
4 纹理数据的影像应进行比例变换,应使相同层次模型的纹理分辨率相近。
5.11.3 数字三维模型的纹理应与模型细节层次相匹配,尺寸规格应为2n,不宜超过2048×2048像素。
5.11.4 数字三维模型应包含描述模型类型、用途和特征的基本属性信息和各自的专题属性信息。
5.11.5 数字三维模型建模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模单元宜以稳定的自然地形地物为界,并应兼顾建筑、生态景观等要素的完整;
2 建模单元宜结合行政区划界线,应实现无缝衔接;
3 建模单元应完整覆盖建模区域。
5.11.6 数字三维模型的建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外形结构应表达完整、准确,模型底部应与附着面保持一致;
2 按照测量数据进行模型制作,比例应准确;特殊模型及细节结构宜进行实地测量;
3 模型自身表现效果及视觉效果满足用户需要时,宜减少模型的几何面数;
4 模型的摆放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并应兼顾与周边模型的相对关系;
5 构建模型时,应将模型与对应的纹理数据进行有效融合。
5.11.7 数字三维模型及纹理的命名应唯一,宜使用字母、数字和下划线表示,命名应具有可扩充性。
5.11.8 数字三维模型数据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类型、不同比例尺模型数据的集成关系和拓扑关系应完整,不宜有冗余、遗漏;
2 模型数据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应以实际测量值为准,并应符合不同模型类别的技术要求;
3 模型数据的属性信息描述应真实,并应具有现势性。
5.11.9 数字三维模型应使用专业软件输出模型成果和数据成果等,且应采用通用格式。
条文说明
5.11.1 现阶段,制作数字三维模型的数据主要源自倾斜摄影测量、近景摄影测量、激光扫描等。
5.11.2 反差适中含义同条文说明第5.10.2条,自然美观是指接近最真实并去掉其他杂乱信息的情形。
5.11.3 为了提高模型渲染效率,规定了纹理数据尺寸规格为2的n次幂。
5.11.5 建模单元是指按功能或结构将建模区域划分成的若干个单元,同时对单元进行编码,有利于数字三维模型的构建。
5.11.6 为确保数字三维模型的完整与形象,本条规定了数字三维模型建模的基本要求。
5.11.7 采取统一的模型命名规则,可以避免模型重名的情况,保证模型命名的唯一性。
5.11.9 数字三维模型的数据成果原则上要求是一种通用的、无损的、易于读写的格式。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5.10 数字正射影像图
- 下一节:6 线路测量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符号
- 2.3 缩略语
- 3 平面控制测量
- 3.1 一般规定
- 3.2 卫星定位测量
- 3.3 导线测量
- 3.4 三角形网测量
- 3.5 自由设站测量
- 4 高程控制测量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准测量
- 4.3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 4.4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 5 地形测量
- 5.1 一般规定
- 5.2 图根控制测量
- 5.3 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 5.4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 5.5 城镇建筑区地形测图
- 5.6 工矿区现状图测量
- 5.7 水域地形测量
- 5.8 数字线划图
- 5.9 数字高程模型
- 5.10 数字正射影像图
- 5.11 数字三维模型
- 6 线路测量
- 6.1 一般规定
- 6.2 铁路、公路测量
- 6.3 架空索道测量
- 6.4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 6.5 架空输电线路测量
- 7 拼下管线测量
- 7.1 一般规定
- 7.2 地下管线探查
- 7.3 地下管线施测
- 7.4 地下管线图绘制
- 7.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 8 施工测量
- 8.1 一般规定
- 8.2 场区控制测量
- 8.3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 8.4 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 8.5 桥梁施工测量
- 8.6 核电厂施工测量
- 8.7 隧道施工测量
- 8.8 综合管廊施工测量
- 9 竣工总图的编绘与实测
- 9.1 一般规定
- 9.2 竣工总图的编绘
- 9.3 竣工总图的实测
- 10 变形监测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
- 10.3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
- 10.4 基本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 10.5 工业与民用建筑变形监测
- 10.6 水工建筑物变形监测
- 10.7 地下工程变形监测
- 10.8 桥梁变形监测
- 10.9 滑坡监测
- 10.10 核电厂变形监测
- 10.11 数据处理与变形分析
- 10.12 变形监测信息系统
- 附录A 精度要求较高工程的中误差评定方法
- 附录B 平面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 B.1 平面控制点标志
- B.2 平面控制标石埋设
- B.3 变形监测观测墩结构图
- 附录C 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 C.1 高程控制点标志
- C.2 水准点标石埋设
- C.3 深埋水准点结构图
- 附录D 建筑方格网点标石规格及埋设
- 附录E 建(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
- 附录F 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