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3.1 给水


13.1.1 工厂的给水系统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量、水压和水质要求,结合当地水源条件,在保证生产和安全的基础上,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13.1.2 供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当生产、生活用水采用同一给水管网供水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2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的规定。
13.1.3 工艺设备冷却水应循环使用,且冷却水量、水质应满足冷却设备的用水要求。当受风沙影响严重且设备对冷却水水质要求较高时,冷却水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