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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制冷
12.2.1 制冷站宜设在车间附房内,应满足防噪、防震要求。
12.2.2 冷源形式应根据工厂建设规模、使用特征、冷负荷,以及工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结构,政策,价格及环保政策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后确定。
12.2.3 冷水机组的选择应满足空气调节负荷变化规律及部分负荷运行的调节和节能要求。纺纱车间空调宜采用高温冷水机组,机组出水温度应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机组的供回水温差宜加大。
12.2.4 空调冷冻水系统宜采用压力供水和重力回水。冷冻水供水管径和流速可按表12.2.4的规定采用,重力回水管径应经计算后确定。
表12.2.4 冷冻水供水管径和流速
12.2.5 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水过滤和水质控制装置。
12.2.6 供冷系统管道应做保冷处理。采用的保冷材料、厚度和结构应符合有关防水及节能要求。
12.2.7 制冷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2.1 目前有些棉纺织厂的设计已将制冷站设在车间附房,并靠近细纱车间,达到了较好的节能效果。大、中型棉纺织企业在厂区建制冷站,一般送、回水管线长度可达500m~800m,沿途冷量损失较多、能源浪费严重。如将制冷站建于车间附房,管线长度可以缩短至150m左右。既节约投资,又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12.2.2 冷源形式应根据工厂建设规模、使用特征、冷负荷,同时结合工厂所在地供电、供热、能源价格、地下水源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地下水资源充足的地区,宜选用地下水作冷源;采用地表水作天然冷源时,强调再利用是对资源的保护,地下水的回灌可以防止地面沉降,全部回灌并不得造成污染是对水资源保护应采取的措施。为保证地下水不被污染,地下水宜采用与空气间接接触的冷却方式。
(2)地下水不足的地区,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地下水资源基础上,再以人工制冷补充天然冷源的不足部分。
(3)在室外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室外新风可作为冷源;干空气具备吸湿降温能力,可作为天然冷源。
(4)夏季空凋室外计算湿球温度较低的地区,宜采用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作为空凋系统的冷源;露点温度较低的地区,宜采用间接-直接蒸发冷却冷水机组作为空凋系统的冷源。
12.2.3 冷水机组台数应按工程大小、负荷运行规律而定。一般不宜少于2台,大工程台数也不宜过多。为保证运转的安全可靠性,小型工程选用一台机组时应选择多台压缩机分路联控的机组,即多机头联控型机组;对于负荷变化比较大或运行工况变化比较大的场合,适宜选用变频调速式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选型时,不仅要考虑满负荷的COP值,还应考虑部分负荷的IPLV值来衡量全年综合效益。实践证明,纺织厂冷水机组满负荷运行率极少,大部分时间是在部分负荷下运行,因此在选型时考虑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更能体现机组的性能优势。
12.2.4 管道设计时的重力回水管径和流速应经计算确定,根据设计经验可以采用以下数据: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流速小于或等于0.7m/s。
12.2.5 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均为开式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和积累大量水垢、污垢和微生物等,造成水质不稳定和水质恶化,对设备和管道易造成腐蚀,降低设备的传热效率,增加系统阻力,甚至还会影响环境卫生。为了稳定水质,应在系统中设水过滤器、加药处理和水质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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