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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提高居住绿地的设计质量,促进居住绿地建设健康发展,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健康、环保、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住绿地设计。
1.0.3 居住绿地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安全卫生、彰显特色、管护简便的基本原则。
1.0.4 居住绿地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精神,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居住水平的日益提升的要求,促进我国城镇居住绿地建设尽早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居住绿地是城镇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绿地中占有较大比例,是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类型之一,其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直接相关,在人居环境系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标准的编制旨在指导居住绿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明确居住区绿地设计的理念、原则,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优美的人居环境,进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 本标准引用的国家现行标准包括:《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CJJ/T236、《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CJJ/T222、《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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