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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棉纺织工厂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棉纺织工厂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目的,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生产建设经验和纺织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纯棉、化纤及与其他短纤维混纺的纺纱、织布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棉纺织工厂设计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应符合节能、环境影响、安全卫生等评估或评价报告的要求。
1.0.4 分期建设的棉纺织工厂应根据建设规模和发展规划,贯彻统筹兼顾、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
1.0.5 棉纺织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纯棉、化纤及与其他短纤维混纺的纺纱、织布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其中纺纱工厂包括色纤维纺纱工厂,织布工厂包括家用纺织品织物和纬长丝织物的工厂。
1.0.3 同时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要求的标准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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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图布置
- 3.1 一般规定
- 3.2 总平面布置
- 3.3 竖向设计
- 3.4 厂区管线
- 3.5 厂区道路和绿化
- 3.6 总图技术经济指标
- 4 工艺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工艺流程
- 4.3 工艺计算
- 4.4 车间运输
- 5 工艺设备
- 5.1 一般规定
- 5.2 设备与配台
- 5.3 柱网与设备布置
- 6 生产辅助设施和仓储
- 6.1 生产辅助设施
- 6.2 仓储
- 7 信息化与智能制造
- 8 电气
- 8.1 一般规定
- 8.2 负荷分级
- 8.3 供配电
- 8.4 照明
- 8.5 防雷与接地
- 8.6 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
- 8.7 火灾报警
- 9 建筑、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生产厂房
- 9.3 辅助用房
- 9.4 建筑防火、防腐蚀
- 9.5 结构形式和构造
-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水源与给水处理
- 10.3 水量、水质、水压
- 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 10.5 消防给水系统
-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 10.7 污水处理与废水回用
- 11 供暖通风与空调滤尘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供暖
- 11.3 通风
- 11.4 空调
- 11.5 滤尘
- 12 动力
- 12.1 空压
- 12.2 制冷
- 12.3 供热
- 13 节能环保
- 附录A 厂区道路技术指标及与相邻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 附录B棉纺织主要工艺流程
- 附录C 主要设备排列间距表
- 附录D 主要生产辅助设施及面积
- 附录E 检验检测仪器及辅机设备
- 附录F 仓库平均单位面积储存能力和机物料仓库面积
- 附录G 车间温湿度参数
- 附录H 工厂供配电系统的负荷计算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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