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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工程总体布置


11.2.1 建筑光伏系统应综合考虑工程现场自然条件和施工环境,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11.2.2 对易发生事故和易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均应设置安全标志或涂安全色,安全标志或涂安全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
11.2.3 建筑物间的安全距离、各建筑物内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各建筑物进、出交通道路等布置应符合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要求。
11.2.4 施工人员应依据工作内容佩带或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走道、吊装孔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防护栏杆或盖板。
楼梯、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需登高检查、维修及更换光伏设备处应设操作平台或扶梯。

条文说明
11.2.3 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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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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