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阴棚
6.3.1 阴棚形式和材料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应满足栽培苗木及人员、机械操作的需要,宜为3m左右;
2 应根据植物栽植需要控制阴棚的阴蔽度和湿度。
6.3.2 引种生产温室外部宜按照1:0.6配比阴棚面积。
条文说明
6.3.1 阴棚是用来在炎热季节遮阴降温以及在寒冷季节防止霜冻的一种植物栽培设施。阴棚的阴蔽度应根据植物栽植的需要进行控制,宜为全光照的40%~80%,可通过选择合适的顶部遮阴材料或调节顶部遮阴材料的层数、倾斜度等形成不同的阴蔽度。阴棚的相对湿度宜大于75%,冬季可稍低。可通过增设水池、洒水、安装喷雾设施等措施进行增湿降温。
6.3.2 引种生产温室一般高度低,通风降温条件差。高温天气时,室内部分植物需要移至室外阴凉处。通过增加遮阴和室外自然通风降温,改善植物生长环境,并有效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本条对引种生产温室和配套阴棚的面积比提出了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