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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等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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